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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共和國長子"一汽耍賴皮:殺傷力堪比核彈

2016-06-13
来源:華夏時報

  6月3日,一個再平常不過的周末,一汽股份的一紙公告卻在股民中炸開了鍋,甚至有股民形容“其殺傷力堪比核彈的8倍”。

  6月3日,一個再平常不過的周末,一汽股份的一紙公告卻在股民中炸開了鍋,甚至有股民形容“其殺傷力堪比核彈的8倍”。

  一汽股份是3日晚在一份《關于變更承諾事項履行期限的函》中稱:原本計劃5年內解決其與子公司一汽轎車、一汽夏利同業競爭的承諾到期無法履行,將再延期3年。這意味著,一汽整體上市進程再被指向了3年后。時隔兩天,由這枚“核彈”引發的“蘑菇云”騰空而起,深圳明曜投資以發布公開信的方式,對一汽轎車隔空喊話,稱將征集投票權,對一汽股份上述議案投反對票。

  曾經的一紙承諾變“白條”,上市進程一拖再拖。從“共和國長子”到如今的“老賴”,一汽不止“被打臉”那么簡單。

  “延期”意料之中

  不出所料,6月6日周一開盤,一汽轎車和一汽夏利便遭遇巨量拋壓,雙雙被打在了跌停板上。6月7日,一汽轎車、一汽夏利再次分別下跌3.88%及4.84%。截至收盤,一汽轎車報收每股11.41元,一汽夏利則報收每股6.10元。

  “一汽延期解決同業競爭是個大概率事件,因為大眾股權問題還未解決,一汽很難在短時間內把這些事情都理清楚,之前業內應該對這個事情有個基本的判斷。現在無論是股價,還是資本結構,一汽都不可能完成一汽轎車和一汽夏利等業務板塊的整合。”有證券分析人士表示。

  對于業內人士的這種預判,其實已早有跡象。2012年,一汽集團下屬的兩家整車上市公司一汽轎車、一汽夏利,分別注入一汽股份。彼時,一汽股份曾承諾,將力爭在收購一汽夏利完成之日3年內,以合理價格及合法方式徹底解決同業競爭這一問題,解決途徑包括但不限于資產和業務重組、合并、清算關閉以及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批準的其他方式。按照上述承諾,一汽股份應該最遲在2015年4月5日前解決上述問題。值得注意的是,該承諾為不可撤銷承諾。而在承諾期限將滿之際,即2015年4月4日,一汽夏利發布《關于控股股東承諾事項的公告》稱“一汽股份不能在上述日期,徹底解決一汽轎車、一汽夏利與一汽股份下屬企業的同業競爭問題,以及一汽轎車與一汽夏利之間的同業競爭問題。一汽股份擬在條件成熟時,啟動此項工作。”

  盡管一汽對此問題一拖再拖,但仍不乏有機構重倉博一汽重組上市,包括知名基金經理王亞偉旗下的多只基金在兩年前即潛水其中。“對于市場的走向,每個人的判斷都不同。而像一汽這種違約現象,在A股市場并不是個例,這也是中國股市熊了多年的原因之一。”上述人士表示。

  “老賴”早有先例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自股改以來,上市公司有太多的承諾至今尚未兌現。最典型的當屬曾經的中國南車與南方匯通之間的同業競爭問題,這一問題自2007年5月中國南車上市以來,就突兀地擺在投資者面前。按規定,中國南車是應該先解決同業競爭后才能上市。同樣是作為深市老牌上市公司的沙河股份,也曾身陷同業競爭的“險境”13年。值得注意的是,這兩家公司與一汽一樣,均有國資背景。

  據了解,2012年底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相關方承諾履行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工作。經檢查,兩市共有80家公司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諾的情況,上述承諾最早可追溯至股改期間,有的已超期多年。2014年1月5日,證監會開始嚴打資本市場的失信行為,發布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公告,對上市公司相關方承諾履行行為進行監管,凡不履行承諾的主體,監管部門將審慎審核甚至不予核準承諾相關方提出的行政許可申請。

  那么,對于此次一汽單方面違約,是否就可按照證監會發布的條款對其進行約束呢?不妨先看一份股權圖:國資委100%控股中國一汽,中國一汽99.62%控股一汽股份,一汽股份分別持有一汽轎車53.03%股權和一汽夏利47.73%的股權。在業內人士看來,“國資委的招牌擋在前面,恐怕證監會都很難插手”。

  維權向誰問責

  盡管一汽有著“高大上”的背景,但這并未影響明曜投資維權的決心。針對6月6日發表的公開信,明曜投資董事長曾昭雄次日對一汽股份要求延期的三個理由又進行了一一反駁,并強調“央企承諾應該一諾千金,并懇請其他公眾股東一起維權”。不過,截至6月7日,除了明曜投資,尚未有機構加入“喊話”的行列。對于眾多投資者來說,這里既有“愿賭服輸”的心態,也可見維權之困難。

  對于明曜投資提出的維權和賠償問題,上述證券分析人士認為,“維權能否成功真的不好說。首先,像這樣的央企很難會因為小股東改變什么,投資者對于這一事件的影響幾乎可以忽略;其次,投資本身就有風險;再次,一汽整體上市走到現在已別無選擇,只能通過延長時間來爭取機會。”

  同樣,從法律層面看,維權之路也并不好走。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表示,“要想維權,首先得是監管者對其立案調查,有了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之后,要調查該公司在信息披露上是否有違規情況,主要是有沒有隱瞞重大風險和不能實現目標的重大因素,如果有的話就構成了信息披露違規。監管者應該對其進行行政處罰,這時投資人才可以去維權。”

  6月6日晚,深交所分別向一汽夏利、一汽轎車發出了關注函,這兩份關注函內容基本一致,重點即是要求兩家上市公司對不能按時履約的理由做具體說明并給出相關措施,并于6月13日前就上述問題進行回復。“‘關注函’就是針對上市公司股價異動等異常情況發出的警示,具體作用很有限。”該人士直言不諱。

  “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在物質生活極為匱乏的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這句順口溜成了傳家寶,如今用在一汽身上卻再恰當不過。6月27日,一汽轎車股東大會上將對延長承諾期限的有關議案進行投票,結果難料,只能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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