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14日訊(記者臧允浩)日前,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一汽股份)因“毀約”不可撤銷承諾,超期未履行解決同業競爭問題,引起各方關注。6月6日晚間,一汽轎車[-4.10% 資金 研報]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一汽轎車)、天津一汽夏利[-3.05% 資金 研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一汽夏利)雙雙收到深交所關注函。
記者注意到,6月3日晚,一汽轎車發布公告稱,一汽股份原計劃5年內解決其與子公司一汽轎車、一汽夏利同業競爭的承諾無法履行,將再延期3年。
值得注意的是,這已經不是一汽股份首次在解決同業競爭問題上拖延。2012年,一汽股份曾承諾,將力爭在2015年4月5日前解決上述問題,最終未果。
在深交所的關注函中,其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在函詢一汽股份的基礎上,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的相關規定,詳細說明三大問題。主要包括一汽股份為履行解決同業競爭承諾所采取的措施,及不能按時履行的理由;要求一汽股份披露本次承諾變更事項的具體內容;公司股東大會對該事項的表決機制,若未能通過股東大會審議,公司董事會將采取的措施。
在回復期限上,深交所公司管理部還要求:上市公司“在6月13日前將相關材料回復我部,涉及披露事項,請及時履行披露義務”。
然而,截至今日(6月14日)午間,中國經濟網記者未能在一汽轎車、一汽夏利公司公告中查閱到相關回函。對此,中國經濟網記者致電一汽轎車證券辦,對方表示,“上市公司已及時將深交所的關注函反饋給一汽股份,但是截至目前還沒收到其回復,估計應該快了”。此后,中國經濟網記者又致電一汽夏利證券辦,對方拒絕接受電話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