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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机制磋商获阶段成果 双方同意缩短时限扩大涵盖范围

2016-07-07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王珈莉报道:特区政府官员周二前往北京与内地相关部门磋商完善两地通报机制及听取内地有关部门就林荣基案、今年3月14日大埔找换店劫杀案疑犯在内地被捕情况的通报。行政长官梁振英(CY)昨早表示,会面符合双方事先公布的讨论范围,并取得阶段性及实质成果,包括双方同意缩短通报时限和扩大机制涵盖的范围。他引述公安部部长郭声琨表示,中央高度重视特区政府提出检讨现行通报机制的建议,认同应主动顺应形势变化及民众期望,进一步完善通报机制。双方同意本月底进行第二轮磋商。

  CY偕官员见传媒交代

  行政长官梁振英、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和署理警务处处长黄志雄昨早在特首办外会见传媒,交代会面的内容。梁振英说,特区官员与公安部副部长陈智敏就如何检讨通报机制进行会议,双方积极讨论多项议题,包括如何修改和完善通报时限、通报内容及通报渠道等问题。他指,会议取得阶段性成果,包括缩短通报时间至14日内;通报内容明确化,列明所涉案件及案情摘要;增加通报方式及通报的对口单位,争取通报范围涵盖所有执法单位。

  公安部没要求移交林荣基

  会面上特区官员亦听取了内地有关部门关於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案及大埔找换店劫杀案疑犯在内地被捕情况的通报,内地公安部指出,林荣基已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可能会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强调,根据《基本法》,只有列入附件三的内地法律才在香港有效,故内地实施的所有刑事强制措施,在港均没有法律效力,两地亦没有移交逃犯协议。他说,周二会面倾谈中,内地并没有提出移交林荣基的要求,重申特区政府所有执法,必须根据法律办事。

  袁国强表示,会面上看完有关林荣基的片段後,认为香港警方仍然有需要继续调查,包括片段里所表述的事情与林在香港所透露的详情,若有出入或不符的地方,需要调查找出真相。

  叶刘支持扩阔通报范围

  对於林荣基接受报章访问称,回港後多次怀疑被人跟踪,又称曾要求警方提供人身保护,但被拒绝。署理警务处处长黄志雄说,警方调查後发现其中一辆跟踪林荣基的车辆,是由传媒租用;他提供的一名目击证人亦不认为有不寻常,现阶段认为林提出的一些说法与他们所调查有不相符的地方。他又说,警方稍後还会与林荣基会面,如果林愿意,会给予人身保护。他强调,警方十分重视和关注林荣基提出关於他个人人身安全的情况。

  曾任保安局局长的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认为,扩阔通报范围是好事,现时通报包括了4大执法部门,相信只有少数部门未被涵盖,又形容通报时间可压缩到少於14日是进步。她又认为,内地公安部於会面中播放林荣基的影片是向特区政府和香港解释,会依据内地法规处理林荣基案。

  林拒回内地或变弃保潜逃

  她称,让林荣基返港是属於取保候审,不回内地接受调查可能变成弃保潜逃,有机会被内地公安部门通缉,但因香港和内地没有移交逃犯机制,香港亦从未将香港居民交回内地,所以林留港,内地有关部门就无法拘捕他。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指,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公安收回林荣基取保候审决定,一旦林进入内地或有与内地签订引渡协议的司法管辖区,便有可能遭到拘捕,但本港与内地未有签订引渡协议,林在本港不会因此被拘捕和移交内地。

  对林荣基接受报章专访时提及,正考虑移居台湾。梁美芬指出,内地与台湾有司法协助和罪犯移交协议,如有内地逃犯,台方司法机关会判断是否移交罪犯到内地,惟内地拘捕林的罪名为「非法经营罪」,如林最终决定到台湾,也要看台方如何处理。

  就警方知会可提供人身保护,林荣基回应指,会与友人商讨後再与警方联络。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昨陪同林荣基见警方,他透露,警方调查到曾经有3辆车跟踪林荣基,一辆由传媒租用、一辆是一名现役休班消防员因好奇心而跟踪,另一辆则未知动机。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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