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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專車“属地管理”审批难 專家稱需警惕地方尋租

2016-07-29
来源:经济观察网

   導語:7月28日,各界高度關注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出臺。作為全世界第一個國家層面的網約車法規,業界普遍認為,新的《管理辦法》較之征求意見稿放寬了車輛、司機等準入條件,取消了原先的價格管控和數量限制,并更符合市場需求和老百姓出行的實際情況。

  但美中不足的是,新規仍然要求平臺企業在運營歸屬地相關部門設置分支機構,以便于監管。財訊傳媒集團(seec)首席戰略官段永朝認為,這一點似乎表現出對探索新的互聯網監管模式信心不足,對“屬地管理”的理念,仍然停留在“一畝三分地”的水平上。

  不過,對平臺的管理上,新的辦法要求根據經營區域向相應的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同時,地方政府對網約車的具體管理標準和營運要求有一定的裁量權。

  這意味著,網約車平臺可能面臨上千個地方市縣的屬地線下審批和監管。

  有網友戲言,網約車平臺要在全國2000多個縣(市)分別完成審批,黃花菜都涼了,還可能導致縣域尋租。同時,基層地方政府有無能力審批,也是一個問題。

  有分析認為,在第五條中,規定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符合下列條件:包括“在服務所在地有相應服務機構及服務能力”,這表明每個網約車平臺需要在提供服務的相關市縣設立服務機構。在第七條規定,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根據經營區域向相應的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這條要求網約車平臺公司將在相應的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平臺運營牌照、辦理車輛和駕駛人員的相關登記。

  有專家認為,全國有34個省級市、333個地級市、縣級2862個,如果網約車平臺要到這些市縣去申請和運營,將給平臺增加巨大管制成本和經營壓力。因此,建議交通管理部門可參考工信部關于《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管理方式,由省通信管理局發放牌照及市場管理,市縣不再需要申請牌照,以減少平臺公司市縣的管理成本,提升運行效率。

  而財訊傳媒集團(seec)首席戰略官段永朝認為,新規仍然要求平臺企業在運營歸屬地相關部門設置分支機構,以便于監管。這一點似乎表現出對探索新的互聯網監管模式信心不足,對“屬地管理”的理念,仍然停留在“一畝三分地”的水平上。

  “‘屬地管理’是行政管理、行業監管中常見的一種思路,它的有效性和合理性需要在互聯網、信息化已成為行政管理、行業監管新的基礎設施的基礎上,重新理解、重新審視。相比其他行業,當跨區域社保繳費、歸集、結算、轉移成為常態,跨區域醫保報銷、分級診療體系日益成型,跨區域甚至跨境電商運營、物流配送早已成為新經濟重要支撐力量的今天,出行領域如果仍然采用分區劃片式的、傳統的屬地管理思路,無形中大大增加了平臺企業的運營成本,且并不能為有效監管加分,也不能為促進分享經濟繁榮發展加分。”

          劉立/文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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