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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證券招股 分拆港業務時間未定

20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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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半年焦點新股之一的光大證券(6178)昨日起至周四(8日至11日)招股,雖然該股尚未上市,但招股書已預告,公司計劃在明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間分拆香港業務。光證副董事長兼總裁薛峰表示,香港業務的獨立性較強,分拆後對整體業務架構影響不大,分拆後集團仍擁有香港業務控制權,但目前未有準確的時間表。

 
 
 
  (資料圖片)
 
  光證於去年6月收購新鴻基金融70%的股權。一般而言,新股三年內不可分拆新業務上市,但光證已取得聯交所豁免,但有關的分拆計畫仍需提交股東批準。被問及日後的收購計畫,薛峰表示不止於香港的公司。
 
  對於內地公司債違約有上升趨勢對公司的影響,薛峰表示,內地公司債違約有上升趨勢,但現佔全國債市規模極小,對市場的影響不大。首席風險官王勇稱,公司有核查債券違約的情況,自律標準高於中證監要求。
 
  對於A股下半年的看法,薛峰表示對此感到樂觀,但去年的A股屬於極少見的高位,認為不能與去年比較。
 
 
  副董事長兼總裁薛峰。(資料圖片)
 
  光證是次招股價介乎11.8至13.26元,發行6.8億股H股,集資最多90.17億元,以每手200股計算,入場費2,678元。另外,公司為H股引入八家基礎投資者,合共認購3.39億股,佔已發行H股約68.9%(假設超額配股權未被行使),涉及金額2.1億美元(相當於約16.38億港元)。
 
  八家基礎投資者包括中船重工、中國人壽、廣東恒健、中國建築、交行旗下的BOCOM Investment、The Prudential Insurance Company of America、大眾交通(香港)、以及臺資的三商美邦人壽。
 
  光證集資所得的35%將用作發展貫穿公司全業務的資本中介業務;35%將用作現有境外業務的營運等;20%將用於發展公司的財富管理以及機構證券服務業務;約10%用於營運資金、後臺搭建與其他企業用途。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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