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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批次防曬化妝品成分與標識不符 韓后韓束一月兩次上榜

2016-09-09
来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實習記者 項義妹

  繼上月9日通告84批次不合格防曬類化妝品后,國家食藥監總局再揭行業亂象。

  9月7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通告稱,近期,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的化妝品監督抽檢中,發現79批次防曬類化妝品實際檢出防曬劑成分與產品批件及標識成分不符。其中,韓后、韓束、丸美、植物醫生、名創優品、丹姿、名臣、水之蔻、李醫生、蘭亭和溫碧泉等知名品牌紛紛“中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韓后、韓束、植物醫生、名創優品等品牌還出現在上月公布的84批次不合格防曬類化妝品名單之中,且韓后和韓束均有相同型號的產品涉事。

  部分企業已申請復檢

  在此次涉及實際檢出成分與產品批件及標識不符的防曬類化妝品中,不乏韓后、韓束、丸美等知名品牌。

  廣州汀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發工程師彭冠杰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這個公告的意思是,它的包裝盒成分表上印了A防曬劑,但是實際沒有添加A防曬劑,或者加了B防曬劑,但是B防曬劑并沒有在防曬霜的包裝成分表上面。”

  其中,植物醫生LOTIONSPA隔離霜SPF15/PA+未檢出批件及標簽標識防曬劑水楊酸乙基己酯。對此,植物醫生CEO解勇向記者表示,“我們已申請了復檢。”

  記者注意到,植物醫生也出現在上一次國家食藥監總局通告的84批次防曬類化妝品不合格名單中,且從備案號來看,兩次上榜的產品為同一型號的不同批次,備案號均為國妝特字G20130107,不合格項目均為未檢出批件及標簽標識防曬劑水楊酸乙基己酯。

  不僅是植物醫生,韓后、韓束、名創優品和丸美等品牌也在一個月內兩次上榜,且韓后和韓束在兩次抽檢中都有相同備案號的產品涉事。

  在此次抽檢中,丸美旗下的春紀美白防曬乳(清爽保濕型)SPF20PA++未檢出批件及標簽標識防曬劑丁基甲氧基二苯酰基甲烷,不過目前已申請復檢。

  在上次國家食藥監總局通告84批次不合格防曬類化妝品之后,丸美CEO孫懷慶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采訪時表示,“我們現在還在積極確認這個產品是不是我們丸美自己出廠產品,而不是假冒偽劣產品。因為國家食藥監總局在抽查之后,還沒有向我們企業作產品的核實,目前我們正在做一些核實和溝通的相關工作。”不過后續結果,目前記者還不得而知。

  食藥監總局要求停售召回

  據了解,防曬類化妝品屬于特殊用途化妝品,其生產必須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批準文號后方可生產。上述產品均存在實際檢出防曬劑成分與產品批件及標識成分不符等問題,不符合《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

  國家食藥監總局方面稱,目前正在對相關企業進行核查,要求所有化妝品經營企業對上述產品一律停止銷售,并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產品及時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

  杭州汀之蘭化妝品有限公司研發工程師來宇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防曬劑成分與產品批件及標識成分不符的原因可能是,這些產品在備案的時候把成分表寫上去了,但后續并沒有使用相對應的原材料,或者由于申報備案需要的時間較長,所使用的配方已經進行更新換代,對配方進行了修改。

  “備案成分和真實成分不符,通俗點說就是做了假配方,這是違背化妝品衛生許可法規的。”來宇進一步表示。

  地方也在加強監管。8月19日,廣東省食藥監局集體約談了涉及的39家廣東省化妝品生產企業,并發布了《關于加強化妝品配方和標簽標識管理的通告》,對加強配方和標簽標識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包括全省化妝品生產企業應立即對所有生產銷售產品開展自查自糾等。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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