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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司機被罰3萬元 因未趕上新政出台?

2016-10-10
来源:南都

  滴滴出行

  南都訊見習記者 邵楓

  深圳一位滴滴司機因非法營運遭運管執法盤查,與其相同遭遇的還有不少司機。深圳市交委前天出台《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讓受罰司機們無奈:早一個月公布,扣證罰款命運或許能改變。

  其實,按暫行辦法規定,很多滴滴司機仍不符合居住證、車輛軸距的要求。滴滴公司回應,平台司機在訂單執行期間遇到的問題,會有專人跟進、妥善處理。希望地方政府在新政落地之前,能在政策過渡期對網約車司機們高抬貴手。

  滴滴:正積極努力合法化

  孫先生回憶,9月13日他載兩客人去皇崗口岸,經過一個紅綠燈路口,四五名運管執法人員攔住他的車。孫先生被告知屬於非法營運,將扣留1個月的車、6個月的駕駛證,並處以3萬元罰款。

  孫先生提供的深圳交委開具車輛扣押決定書和違法行為通知書顯示,他違反《深圳經濟特區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第十條,即以未取得營運牌照的小汽車從事出租業務。孫先生無奈說,今年4月才注冊成為快車司機,駕駛證被扣押半年,6個月沒法開工,生計也受影響。

  孫先生希望罰款由滴滴公司墊付,但滴滴客服回應要自己先交付罰款,再將收據發給滴滴方面處理。滴滴公司回應,交通運輸部7月通過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國家法規層面明確網約車合法地位,是對分享經濟新業態下移動出行領域的肯定和鼓勵。滴滴方面將積極申請網約車平台公司經營許可,提高交通資源利用和城市交通效率,為群眾提供安全、便捷、舒適出行服務。

  新規雖出但老司機們苦惱

  被查的滴滴司機們為罰款、扣證苦惱不已的時候,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前天公布《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對網約車車輛、駕駛員提出更高准入要求,包括車型、注冊日期、軸距、排量、有無深圳戶籍或居住證等規定。

  深圳公布的暫行辦法無疑比國家規定更細化,有評論指出此舉是抬高網約車從業者准入門檻。不過,此前受罰的司機們沒感到輕松,甚至覺得很“虧”,因為恰好趕在新政出台之前被逮著非法營運。實際上,即使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很多滴滴司機仍不符合居住證、車輛軸距的要求。對此,孫先生認為,深圳作為全國經濟領先的地區,理當容許更多新生事物健康發展,在網約車方面應走在全國前列。

  有評論人士說,網約車還需政策法規更高質量、更人性化監督管理,越早納入合法運營軌道,專車司機躲避運管執法人員的日子也將越早結束。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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