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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議員辱國言辭絕不能接受

2016-10-26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梁頌恆與游蕙禎「辱華宣獨」的誓詞事件連日遭到社會各界猛烈炮轟。昨早,行政長官梁振英出席行政會議前就事件再次評論,重申任何宣誓都應是莊嚴、嚴肅和誠心誠意,立法會議員宣誓時使用侮辱國家的言辭是絕對不能接受,香港社會和立法會須正視此事。他亦表示,如處理不好的話,擔心會有重大和深遠影響,影響中央對香港的看法,亦影響香港與內地人民間的關系和感情。要非常嚴肅看待宣誓
 
  梁振英表示,《基本法》第104條規定立法會議員就職時要依法宣誓并有2個明確要求——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及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他說,「我們要非常嚴肅看待在立法會所作的就職宣誓,尤其是有關效忠和擁護這部分。」
 
  梁振英強調,議員宣誓時使用侮辱國家的言辭是絕對不能接受。他舉例指,如果有外國議會成員在議會正式發言時用「支那」來代替中國,然后用一個英文粗口讀出「中國」二字,如果這外國議會的議長及其政府不嚴肅糾正的話,相信會引起一場重大的國際事件及政治風波。因此,香港社會和立法會必須正視這件事。
 
  他續指,宣誓的誓詞很簡單,任何識字的人都可很簡單和順利完成。事實上,香港社會有許多場合均需宣誓,例如結婚、在法院作證前等,但從沒出現過這種情况,連簡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可讀成這樣,「此二人是否誠心誠意?相信市民眼睛是雪亮的。」申請司法覆核是依法辦事
 
  梁振英希望香港可以自己處理、糾正好這件事,尤其希望立法會主席能盡快處理好這事。否則,恐怕只能夠用「一石激起千重浪」來形容。
 
  被問到今次特首破天荒以司法覆核申請人身份挑戰立法會主席的決定,梁振英回應「這是依法辦事」,強調自己非常重視與立法會間的關系、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之間的關系。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有兩個身份,一個是行政機關即政府首長,另一個就是整個特區的首長。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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