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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闖議會 談何法治

2016-10-27
来源:香港商報

  昨日立法會一復會,議程尚未開始就又休會。由於宣誓風波的司法覆核尚未開審,梁頌恆和游蕙禎的議員資格成疑,故此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早前經已裁決,會押后為二人進行監誓,他倆亦不可進入會議廳參與會議;不過,梁游二人昨罔顧主席決定,在反對派議員「護送」下,仍硬闖議會,兼且屢請不走拒絕離開,過程間導致立法會內一片混亂,擾攘約半小時后,主席判斷無法恢復議事廳秩序,最后迫不得已宣布休會。建制派議員對休會表示極度遺憾并譴責暴力言行;而反對派不思己過,卻倒打一耙,反指梁君彥無力召開會議應該辭職云云。

  事實上,立法會主席的決定,完全符合法律要求,亦正面回應了主流民意訴求。相反,梁游二人及其他反對派議員,才是無視法律的休會元兇他們又談何法治?

  論法,根據議事規則第一條,議員未按規定宣誓,不得參與立法會會議或表決。毋庸置疑,在梁、游二人宣誓無效的前提下,是不能夠以議員身份出席昨日會議的。故此,他們堅持進入會議廳開會,同時還堅持要履行議員權利,實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至於主席不準許兩人非法參與會議,并且根據法律授權要求離開會議廳,則為依法主持立法會會議的必然之舉。試問,對於「镕雜人等」硬闖議會,主席能夠置若罔聞嗎?何況,任何人違反規定進入會議廳,乃是刑事罪行,可處罰款及監禁。

  梁、游宣誓時的辱華言行,不單已遭入稟司法覆核,同時也引起社會強烈反彈,不少市民要求褫奪他們的議員資格。多個團體昨組織發起「反辱華、反港獨」的示威集會,有逾1.3萬人出席,連同網上收集到的超過113萬聯署,充分反映了不滿梁、游的群情洶涌,故主席押后其監誓和不準開會,完全是順應民意的決定。反過來,迄今為止,梁、游仍堅拒為辱華言論道歉,這對平息眾怒固然無濟於事,其反過來逼迫主席重新監誓,更令人清楚意識到兩人的功利與虛妄,就連其本身的支持者都不以為然。對於有反對派議員,非但包庇梁游二人的辱華言論,沒有是其是、非其非,昨日且還簇擁護送他倆進入議會,完全無視相關法律規定及民意向背,做法也實令人大失所望,政客本質表露無遺。

  立法會無法正常運作,對香港肯定不是好事。在相關司法覆核出現結果,以至完成整個法律程序之前,梁、游的議員身份皆無法確定,主席亦不虞為二人監誓,意味於此時段內,他倆均依法不能參與會議;倘兩人仍繼續堅持進入會議廳,勢必沒完沒了地阻礙立法會順利開會,亦無法順利審議和表決任何法案。有見及此,還望各方能夠尊重法律及尊重民意,不要進行類似有害無益的所謂抗爭,應靜心等候法律裁決,毋要再訴諸政治操作。另外,有關方面亦宜依法研究措施,確保立法會會議能夠不受干擾地進行。唯有如此,才可貫徹法治精神,回復立法會正常運作。

  香港商報評論員李哲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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