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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是通貨緊縮還是通貨膨脹?

2016-11-02
来源:FT中文网

      根據相關數據,我們對中國2015年GDP平減指數加以估算,發現通脹率可能被低估2-3個百分點。

 
         賴平耀、朱天 為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撰稿
 
  近幾年由于中國經濟增速下降,通貨膨脹率也進入下行通道。根據官方發布的數據,2015年的名義GDP增長率是6.45%,而實際GDP增長率則是6.94%,其隱含的通貨膨脹率為-0.5%,即輕微的通貨緊縮。這與民眾對消費品物價的上漲和房價上升的體驗頗不吻合。對于這種數字與感受之間的偏離,通常的反應可能是認為數據有假。但這個解釋不只是冒犯了統計局官員和專業人士的敬業精神,事實上也未必成立。
 
  去年六月英國《金融時報》報道,有國外研究機構(凱投宏觀Capital Economics)發現,中國2014年的通脹率可能被低估了1-2%,GDP增長率也就因此被高估了1-2%,原因并非國家統計局故意為之,而是在GDP平減指數的計算時忽視了進出口價格變化的影響。GDP平減指數這個說法雖不為大眾熟悉,卻是一個比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更為全面反映通貨膨脹的指標,等于(按當期價格核算的)名義GDP與(按某個基期—通常是上一年價格核算的)不變價GDP之比。有經濟學家指出,中國在不變價GDP核算方法上的偏頗才是造成近年通脹率被低估的原因。針對這些質疑,國家統計局副局長、備受尊敬的中國國民經濟核算專家許憲春博士專門撰文予以反駁,澄清了一些對中國GDP統計的誤解,也為現行的統計方法作出了相當有力的辯護。
 
  但是,根據我們的研究結果,中國近年的通脹率確實被低估了,低估的原因也正是出在官方統計方法上。也就是說,許憲春的回應并不能化解外界對官方通脹率的質疑。具體說來,我們根據官方公布的相關數據,用國際通行的支出法和生產法這兩種方法對中國2015年GDP平減指數進行了估算,發現中國通脹率很可能被低估了2-3個百分點。這樣的誤差在通脹率和GDP增長率都比較高的時候也許無傷大雅,但是在通脹率很低乃至通縮的情況下,兩個百分點的誤差也是很大的。由于實際經濟增長率與實際利率水平的計算都取決于通貨膨脹率,因此,在當下名義增長率和名義利率都不算高的時候,兩個百分點的通脹率誤差會顯著改變我們對經濟增長形勢和貨幣政策寬緊程度的判斷。
 
  國家統計局定期發布的反映通貨膨脹的指標是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指數(PPI)和固定資產投資價格指數,但用來衡量整個經濟的通貨膨脹水平的指標其實是GDP平減指數。該指數的估算與GDP的核算方法有關,常用的有兩種,一個叫生產法(也可以叫增值法),另一個叫支出法。原則上,生產法是將所有企事業單位和個體農工商戶所創造的增加值(總產出減去中間投入)按行業加總得到各行業增加值,然后將各行業增加值加總得到GDP。名義GDP核算用的是當期價格,而不變價GDP的核算則是先用各行業產出的價格指數縮減(deflating,即用價格指數去除名義增加值)得出各行業的不變價增加值,然后加總得到不變價GDP。中國官方公布的名義GDP水平和GDP增長率都是按生產法核算出來的。雖然官方并不直接公布GDP平減指數,但可以通過上述方法核算出來的名義GDP與不變價GDP相除而得到。
 
  與中國不同,發達國家則更依賴支出法來核算GDP,這種方法就是分別核算GDP的各項支出構成,包括私人部門的消費和投資、政府部門的消費和投資、以及凈出口(出口減進口),然后加總得到名義GDP;再根據各支出項的價格指數分別縮減得到各項的不變價支出,加總后得到不變價GDP,兩者相除得到GDP平減指數。
 
  在官方公布的相關數據基礎上,我們分別用上述兩種方法估算了中國2015年的GDP平減指數。下面首先介紹我們用國際上更通行的支出法所估算的結果。雖然國家統計局在實踐中并不采用這個方法,但在原則上,中國有一套完整的用支出法核算名義GDP和不變價GDP的程序和方法,據此應該是可以計算出GDP平減指數的。可是,由于國家統計局并沒有公布支出法GDP中政府消費和固定資本形成的完整詳細的構成數據及相應的價格指數,因此我們在估算過程中需要做一些假設和推斷,但盡量用了比較保守的、有利于得到官方結論(即通貨緊縮)的假設。我們的結果顯示,中國2015年GDP平減指數為102.3(注:本文中的所有價格指數都以2014年的指數=100為基準),也就是說通貨膨脹率為2.3%,比官方的-0.5%高出2.8個百分點。
 
  2015年通脹率被低估的結論并不取決于我們對政府消費價格指數(103.2)和固定資本形成價格指數(99.2)的估算有多準確。即使我們用更低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1.4)和固定資產投資價格指數(98.2)來分別替代上面兩個指數,2015年GDP平減指數仍然達到101.6,比官方結果高出2.1個百分點。
 
  那么,為什么在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升1.4%、固定資產投資價格指數下降1.8%的情況下,GDP平減指數仍然上升2.3%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2015年中國進口貨物價格指數(88.5)顯著低于出口貨物價格指數(99.2),也就是說進口產品價格的下降速度(11.5%)遠遠超過了出口產品價格的下降速度(0.8%)。要知道,居民消費和國內投資價格指數反映的只是國內總采購(gross domestic purchase)的價格變化情況,而沒有反映進出口產品的價格變化情況。因為GDP衡量的是國內生產的全部最終產品(包括服務)的價值,所以GDP平減指數反映的也應該是國內生產的最終消費品和投資品的價格變化,因而必須在國內采購價格變化的基礎上加上出口產品的價格變化,再剔除進口產品的價格變化。當進口產品價格下降的幅度大于出口產品價格下降的幅度時,國內總采購的價格指數就會低于國內總產出的價格指數(也即GDP平減指數)。根據我們的計算,在2015年,前者是100.6,后者是102.3,差了1.7個百分點。
 
  上述道理也可以從美國2015年通貨膨脹率的結果中看出來。美國2015年國內總采購的價格指數是100.3,但由于進口產品價格下降的幅度(7.7%)大于出口產品價格下降的幅度(4.9%),GDP平減指數則是101, 高出0.7個百分點。
 
  國家統計局可以辯解說中國的GDP平減指數是用生產法核算的結果,不受進出口價格變化差異的影響,不能用支出法的結果來證明生產法結果不對。這也是國家統計局官方發言人以及許憲春博士的文章對去年凱投宏觀提出的質疑所做出的一個回應。可是理論上,生產法與支出法的估算結果雖然不可能完全一致,但差異不應該如此之大。除非國家統計局承認官方支出法GDP核算數據不太可靠,否則就難以自圓其說。
 
  為了弄清楚上述差異的來源,我們又用官方認可的生產法對中國2015年的GDP平減指數做了估算。國家統計局使用的是所謂的單縮法,即用各行業產出的價格指數去縮減行業名義增加值,從而得到不變價行業增加值,然后加總得到不變價GDP,并據此計算GDP平減指數。但是,行業增加值等于行業總產出減去中間投入,不變價行業增加值理論上應該等于不變價總產出減去不變價中間投入。即是說,需要同時用最終產出價格指數和中間投入的價格指數來估算不變價行業增加值,這就是所謂的雙縮法。當產出價格指數與中間投入價格指數相同時,單縮法和雙縮法是等價的。但當兩者有顯著差異時,單縮法在理論上就是不正確的。具體說來,當中間投入價格指數低于產出價格指數(這是近年來的實際情況),單縮法就會低估通貨膨脹,反之則會高估通貨膨脹。此前已經有經濟學家指出,中國通脹率被低估的原因就是由于在計算不變價行業增加值時采用了單縮法,而不是雙縮法。
 
  確實,2015年的農產品價格指數(101.7)高于作為中間投入的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指數(100.4),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94.8)高于工業生產者購進價格指數(93.9),建筑業的建筑安裝工程價格指數(97.3)也高于建筑材料價格指數(95.9),服務業產出的價格指數(如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中的服務項目指數102為標準)更是遠遠大于服務業中間投入之一的工業品的價格指數(94.8)。
 
  但是,許憲春博士認為單縮法并沒有低估中國的通貨膨脹率,他以工業為例,指出工業生產的中間投入有一部分是服務,而服務價格指數(102)又顯著高于工業生產者購進價格指數(93.9),因此,只要引入中間服務投入,則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指數與購進價格指數間的差異所造成的單縮法與雙縮法估算結果的差異就會基本消失。然而,這個解釋忽略了兩個問題。第一,占GDP一半的服務業的中間投入中有40%來自于工業,而由于工業品價格指數遠低于服務業產出的價格指數,單縮法就會低估服務業的通貨膨脹。第二,作為工業生產中間投入的服務項目與居民消費的服務項目應該有很大的差異,不能簡單地用居民服務消費價格指數來代替工業中間投入的服務價格指數。
 
  為了使用雙縮法,就需要有每個行業的總產出和各項中間投入的數據及相應的價格指數。由于缺乏各細分行業的完整數據,我們只區分了四個行業: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和服務業。這四個行業的產出和中間投入可以通過投入產出表推算出來;但國家統計局并未提供完整的中間投入的價格指數,尤其是缺乏作為中間投入的服務價格指數。如果采用2015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中服務項目的價格指數(102)作為所有中間服務投入的價格指數,那么,我們估算出的GDP平減指數則是100.5,比官方數字高出1個百分點,也即通貨膨脹被官方低估了1個百分點。但是,如果采用服務價格指數中與企業中間投入更相關的交通與通信服務價格指數(98.3),那么,GDP平減指數就達到102.2,與前面我們用支出法估算出來的GDP平減指數相仿,比官方數字高出2.7個百分點。
 
  總之,無論是用國際上通行的支出法,還是用生產法中的雙縮法,我們都得出2015年中國通貨膨脹率或GDP平減指數被顯著低估了的結論,低估的程度可能在2-3個百分點,這在官方通脹率只是-0.5%、名義GDP增長率6.45%、名義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為1.5%和4.35%的情況下,是個非常顯著的誤差。因此,統計部門有必要重新檢視GDP平減指數(或者不變價GDP)的核算方法。如果繼續堅持以生產法作為主要的核算方法,就有必要同時采用雙縮法。但由于雙縮法對中間投入的數量與價格統計的準確性有很高的要求,因此一個更合理的選擇可能是改以支出法作為主要的或者說基準的核算方法。中國的支出法GDP核算還存在不少問題(尤其是在消費與投資的統計數據及方法上),但發達國家在支出法核算方面已有比較成熟的經驗可供學習和借鑒,因此,迅速改善中國支出法核算的質量是必要的,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注:本文僅代表個人觀點,賴平耀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經濟學教授;朱天為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經濟學教授。)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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