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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宣誓應被叮走

2016-11-23
来源:香港商报

     丹尼士

 
  就立法會議員劉小麗首次宣誓時「先僭建,后玩澫」提出司法覆核的一名香港市民,因入稟程序出錯而被法官區慶祥拒絕申請,須向劉小麗一方賠償訟費,惟劉小麗且別開心得太早,因為另一單訴訟已排期審議,「小麗老師」仍難逃被「叮走」的命運。
 
  小麗鬼拍后尾枕
 
  以所謂保衛「本土」為名,在年初發動旺角暴動而「一戰成名」,并通過香港特區立法會選舉比例代表制勝出晉身為議員的劉小麗,原應好好珍惜這個有機會代表一小撮人在議會內發聲的機會,可惜她卻立心搞對抗,在正式宣誓之初,她以正常速度說了一大堆與宣誓完全無關的話,聲言「要活在真誠磊落之中,打破冷漠犬儒,在黑暗中尋找希望,共同開創民主自決之路。推倒高牆,自決自強!」其后她再以極緩慢的速度讀出官方版本,以至一般正常人可在一分鐘完成的宣誓儀式,她足足用上13分鐘才能完成。
 
  對於自己「宣誓」之所以先快后慢,劉小麗「鬼拍后尾枕」在社交網站交代清楚:「我將官方誓詞逐字宣讀。誓詞變成90多句毫無連貫性的句子,沒有任何組合、連結及意義,令聽眾無法聽到任何句式及語氣。這樣,一切意義就純是觀眾自行分句,主觀判斷造成的臆測而已。這個做法是為了彰顯行禮如儀的虛偽。包括梁君彥在內的建制派,妄言任何阻撓梁君彥順利當選主席的反對派議員都是搞事、破壞議會,我卻要傳達一個信息:流暢鏗鏘的宣誓是虛偽的,和諧的議會也是虛偽的。」與此同時,她亦聲明自己所說「自創誓詞」才是真誠版本,孰真孰假,皆已記錄在案,無從抵賴。
 
  無資格任議員
 
  根據立法會「宣誓及聲明條例」,議員宣誓須「依法宣誓」,但劉小麗的所謂「宣誓」則是沒有依法,只說出自己要說的話,應被視之為「拒絕宣誓」,她聲稱要「民主自決」「自決自強」「對抗極權」,更明顯是藉助宣誓儀式「播獨」,而以「龜速」形式「宣誓」,除非法官可接受市民以相同速度在法庭「宣誓」,我們亦想不出可視之為可以接納的理由。
 
  過往立法會雖曾經安排過議員重新宣誓,但這不過是主席通過酌情權而給予個別議員機會,但劉小麗的個案則是嚴重違規,蓄意搞對抗,根本是無情可酌,她在社交網站不打自招,現在任誰都知道,她根本無意擁護《基本法》,而立法會決不可成為議員的「播獨」平台,按理她應被褫奪議員資格。
 
[责任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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