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昨召開會議,研究勞方提出每周最高工時44小時及超時補薪1.5倍的建議,由於資方意見分歧,想要獲得共識,仍需時持續溝通。平心而言,標準工時是一個極复雜的問題,面對不同團體的不同訴求,實事求是地凝聚勞資雙方意見,求大同、存小异,互諒互讓,才是務實解決問題的做法。然而以現時勞資雙方形同水火的情况來看,這項改善勞工福利的措施不知何時才能推出。應指出的是,制定標準工時的初衷,是照顧基層權益,勞方與資方協商,設法爭取最好的待遇,當然應該;但若一言不合就不惜翻齘的話,則有違訂立標時的初衷,無疑與促成勞工獲益的目標背道而馳。
標準工時委員會的作用,是通過進行數據收集,諮詢工作,進行科學化分析,尋求最大公約數,以此為依歸就標準工時提出建議,交由政府作最終決策的參考。因此,標委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促進勞資雙方溝通磋商,做好居中協調斡旋,爭取達成雙贏的機會,有利於找出一個各方接受的方案,推動標準工時訂立。遺憾的是,勞顧會的6名勞方代表一直表現強硬,因為不滿沒有承諾為標準工時立法,多次杯葛標委會召開的諮詢會議,亦不願重返談判桌,而是自行諮詢勞工界意見,單獨向政府提交報告,標準工時委員會居中協調的空間,被壓縮至難有作為的地步。目前,勞方、資方形成各說各話的局面,雙方矛盾加深,很難妥協。
事實上,標準工時是香港勞工權益保障的重要一環,確保户員的休息時間,額外工作有應得補償是應有之義,有必要確立。數據顯示,港人平均每周工作達52.2小時,遠高於全球平均的44.6小時,工時之長,屬世界前列,的確影響身心健康,以及犧牲與家人享天倫之樂的時間。更嚴重的是,在曾經超時工作的户員中,約有51.6%的户員并沒有得到任何補償,多勞不能多得,無疑是不公平的。對資方來說,户員是公司的重要資產,訂立一個合理的標準工時,可提高户員待遇,營造良好的勞資關系,提高工作效率,最終會回報公司本身。雙方雖然會有分配上的冲突,但總體利益是一致的,同坐一條船。
因此,標準工時的訂立也要顧及實際情况,須看到不同工時政策可能導致的經濟后果,好好作出平衡,維持在資方能承受的範圍內。據推算,若以標時每周44小時為基礎,超時補水為1.5倍,假設户員每月總工資金額不超過15000元計算,企業的每年薪酬成本將飆升近104億元,約6990間企業將轉盈為虧。一些中小企規模小,實力薄,抵抗風險和外部冲擊的能力也相對較弱,一個「去到盡」的標準工時,只會造成企業倒閉潮,受害者亦包括户員,傷害的是本港經濟。
工時政策茲事體大,要在捍衛户員利益和企業經營之間取得適當平衡,須勞資雙方有商有量,達成共識,當中的關鍵之處,在於應避走極端,有推己及人,願意妥協之心。雙方鬧僵關系,只會讓標時訂立原地踏步,苦的是久等不至的基層打工仔。 香港商報評論員周武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