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八駿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提出了遏止「港獨」的第一項任務:特區政權機關不容「港獨」分子進入。特區政府和司法機關必須嚴格執行,禁止和阻止「港獨」分子(包括「本土自決」分子)成為《基本法》第104條列明的特區重要公務人員。
人心回歸未實現
遏止「港獨」還必須阻止「本土自決」和「港獨」團體生存和擴展。目前的實際情形是,盡管特區有關部門拒絕香港民族黨註冊,但是,這一公然以「香港建國」為宗旨的組織已堂而皇之地在香港活動。其他鼓吹「本土自決」和「港獨」的團體,也在言論和結社自由的幌子下,不僅得以生存,而且竭力擴張。
政治形勢把特區落實《基本法》第23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到了香港全體居民的面前。筆者不以為在短期內特區能夠積累足以成功重有關本地立法程序的政治能量,但是,政府和社會輿論應當首先為這一項特區必須完成的工作「正名」,即:把反對派強加於它的「污名」掃除乾凈。這是為今后適時重本地立法程序做不可或缺的政治輿論準備。
在香港,相信「本土自決」和「港獨」者不多,同情「本土自決」和「港獨」者不少。回歸近20年了,相當一部分中國籍香港居民依然承認自己是「香港人」,而不願意同時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在這部分人中間,就有為數不少的同情「本土自決」和「港獨」者。引導他們在思想上同「本土自決」和「港獨」劃清界線,也就是推動和幫助他們樹立同回歸相一致的新身份認同:既是「香港人」也是「中國人」,是「香港的中國人」亦即「中國的香港人」。
人心回歸與遏止「港獨」之所以密切關聯,是因為至今香港社會尚未形成關於「九七」前后香港歷史性轉變的正確認識。宛如「一個銅錢的兩面」:一方面,不少人依舊懷念「九七」前英國管治;另一方面,不少人依舊對國家持有成見和偏見。
腦袋錢袋決定心靈轉向
從上世紀50年代到80年代,香港經濟和社會發展,是在與內地分隔條件下,完全依靠西方世界取得的。長時期里,香港對內地持有三重優越感:制度優越感,意識形態優越感,經濟發展程度優越感。這種狀態在進入新世紀后,發生深刻轉變。
隨著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程度迅速提升,尤其內地沿海地區率先接近發達經濟水平,香港對內地的經濟發展程度優越感基本喪失。
隨著國家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被西方有識之士稱為「中國模式」或「北京共識」,尤其,自2008年以來全球經濟金融政治格局展開全面深刻調整,其中,西方政治經濟社會制度陷入全面空前危機,香港對內地的制度優越感和意識形態優越感產生動搖。
與此同時,香港政治矛盾不斷惡化,經濟轉型蹉跎歲月,貧富差距愈益擴大,增加了相當一部分對「九七」前英國管治的懷念。
決定人們政治態度的因素有三:腦袋(意識形態)、錢袋(經濟利益)、心靈(情感)。香港從1841年僅有約7500人到1997年6月30日有約650萬人,一代又一代中國人為主體的香港居民的腦袋是被英國武裝的,對西方意識形態的迷信盡管正承受西方政治經濟社會制度陷入全面空前危機的折磨,卻因為其根深蒂固而不易改變。
從1967年到1997年,香港經濟和社會經歷了空前發展,被不少人稱為「黃金30年」。1997年,香港的人均本地生產總值高於新加坡,而今,被新加坡明顯超前。近20年來,香港的大學畢業生的入職薪酬幾乎不變,但是,他們的生活開支增長何止一倍。20年來,香港最富裕人群與最貧窮人群之間的差異愈益懸殊。試問:當「腦袋」依舊而「錢袋」不臌的時候,這些人的「心靈」豈會轉向?明乎此,就不難理解為何今天香港不少居民既對前途感到憂慮、又對「本土自決」和「港獨」寄予同情。
總之,對國家的成見和偏見,對「九七」前英國管治的懷念,是人心回歸的障礙,也是「本土自決」和「港獨」的「溫床」。從現在起,特區政府必須積極引導和推動人心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