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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三条立法不能久拖

2016-12-01
来源:香港商报

   作者:香港华人革新协会副会长文满林

  明年就是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了,香港回归祖国实行「一国两制」保持社会制度及港人生活方式50年不变刚好走过了五分之二路程,还有五分之三即30年日子未走。回归20年,在落实159条《基本法》方面,普遍认为有158条已经落实和执行了,而且获得社会各界认同和支持,惟独第23条至今仍未落实,还未立法。

  立法可保国家安全

  《基本法》第23条只有105个字,简单明了,即「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及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简单来说,就是立法维护国家安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这种做法,中国自然也不例外。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属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更不例外。尤其香港这个开放的国际大都会,龙蛇混杂,环境异常复杂,实有必要尽快立法。

  遗憾的是,香港回归近20年,这条维护国家安全的23条依然「空白」。有人说,若23条一早就立法,就没有10月12日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宣誓出现的「宣独」事件,以及梁、游两个「港独」分子前往台湾「宣独」,跟「台独」分子勾勾搭搭,更不会出现「港独」分子明目张胆、横行无忌地到一些学校「宣独」的行为。

  所谓防微杜渐,不无原因。扯远的来说,李卓人及其把持的职工盟早已跟外国的某个国际劳工组织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若根据《基本法》23条内禁止外国政治性组织在香港特区进行政治活动,及禁止特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政治团体组织建立联系,李卓人及职工盟就触犯《基本法》23条。就是因为23条还未立法,李卓人职工盟就「乘虚而入」,特区政府却莫可奈何。近年来,香港之所以呈现乱象,与外国势力不断插手香港事务,大多通过香港某些政治组织及人物进行勾结联系不无关系。他们之所以如此明目张胆,就是因为23条未立法。

  禁止港独行为

  至於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议员「宣独」事件进行释法,虽然有助议会「消独」,但仅限於议会。在社会及公众场所进行「宣独」言论及行动又如何?相信特区政府对此也无可奈何吧。举例来说,有「港独」分子在街道展示横额或街板写有「独立」字样,或组织游行举起「港独」旗帜等等,这显然就是「港独」行动,特区政府究竟可不可以拘留他们或检控他们?在目前23条还未立法的情况下,实在值得商榷。弄不好,甚至被「港独」分子反咬一口。

  要有效和彻底消除「港独」,最好就是尽快落实23条立法,保障国家安全,也保障香港社会稳定。香港回归以来所发生的乱象都是因为本地一些政治组织跟外国政治组织「内外勾结」所造成的。日后或有发生重大动乱事件冲击香港特区,破坏社会安稳,大抵也离不开这个因素。

  由是之故,绝大多数港人都赞成23条立法,绝不是李柱铭在2002年接受「美国之音」电台访问时所说是「所谓爱国人士」才赞成的鬼话。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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