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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拒絕回水 立會須依法嚴懲

2016-12-20
来源:大公網

  昨日是梁頌恆游蕙禎二人歸還九十三萬元公帑的最後期限,但立法會秘書處未獲任何回覆。主席梁君彥表明會於今日去信追討,而行管會主席李慧琼進一步指出,將考慮採取法律行動,以確保公帑不被濫用。

  在限期內拒絕回覆、拒絕承擔責任,這是梁游二人的一貫做法。儘管事件涉及向終審庭上訴的因素,但不論是從善用公帑的層面,還是從維護制度威信的角度,都沒有任何理由放任此等惡劣行為。更何況,梁游二人「拒絕還款」的做法,絕非因為沒錢,更不是因為所謂的「上訴」,而是一面揮霍公帑滿足其奢華的生活,另一面卻欺騙公眾、玩弄司法制度。

  如果將十月十二日宣誓當日開始至今的兩個月時間所發生事例作一梳理,便可以清楚發現當中充斥着太多的謊言與拙劣的政治操作:當以辱華辱國的方式宣誓並被判無效後,梁游攻擊主席「政治決定」,發動暴力衝擊議會的行動;當人大常委會作出釋法決定後,又發動所謂的集會遊行,聲稱要「捍衛制度」;當高院原訟庭判決其敗訴兼且需支付巨額訟費後,梁游又惱羞成怒攻擊律政司政治迫害;當上訴庭再判其敗訴後,梁游又發起所謂的「眾籌」行動,意圖轉移近千萬債項。到了最近,眼見上當者稀,再以必須籌集上訴「保證金」為由,繼續推銷其「眾籌上訴」計劃。

  從頭到尾,梁游都在不斷說謊,試圖以一個謊言去掩蓋另一個謊言。情況荒謬到,面對立法會的追款電話,一個拒絕接聽,另一個則乾脆停用號碼。顯而易見,二人根本沒有誠信概念,其眼裏只有「金錢」二字。貪婪狡詐,百約百叛。

  事實上,梁游二人絕非「沒錢」,而是將公帑揮霍於奢侈生活。如租住貴價「私竇」,花費巨款購買酒食,聘用數量龐大的「議助」。上月所交出的部分營運開支單據更顯示,不足一月便買了五部iPhone和十一部電腦,涉及三十多萬元……用「花天酒地」來形容其生活,再合適不過。早前所謂的「傾家蕩產打官司」,說得縱然動聽,但卻難掩其奢侈作風的事實。「眾籌」行動,難保不會成為其「私人提款機」。

  對於如此惡劣行徑,立法會沒有任何理由放之任之,必須嚴懲,否則將開始極壞先例,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的類似行為。立法會秘書處乃至律政司應當採取果斷行動,要麼申令破產,要麼控以刑事罪行。這不僅是為維護寶貴的納稅人金錢,更是維護法治、打擊濫用制度的必須之舉。

  當然,「港獨」梁游二人能策劃如此「騙局」,背後不可能沒有極端反對派乃至境外政治勢力的「出謀劃策」。因此,在遏制「港獨」、維護「一國兩制」、維護制度的大是大非原則面前,全社會都必須嚴正表態,追繳欠款只是其中一步,更多的工作需要繼續推進。須知稍有鬆懈,「港獨」必定瘋狂反撲,必然禍及七百萬市民。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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