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 李秀恒
下星期三便是新一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的日子。這份預算案適逢在特首選戰期間發表,牽涉未來特區政府換屆,加上新財爺陳茂波是臨時授命,他的理財本領如何,大家都很想知道,所以有關預算案內容,必然特別受到關注。
改善民生靠經濟支撐
作為工商界,當然贊成和支持政府改善民生,但要相關措施能持續下去,還須靠發展經濟來支撐。所以,工商界最關心的是預算案中有什麼經濟政策,可以保持和提升香港的競爭力。為此,工商界每年均會向政府出謀獻策,以切身經驗提出不少可行的建言,相信當局如能采納,對香港的經濟發展有極大幫助。
特首梁振英上月發表的施政報告,曾一再提到香港要推行「再工業化」,而主要手段是依靠創科來帶動。創新與科技是現今國際競爭的「制高點」,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政府似乎把「再工業化」寄託在大埔「香港科學園」和將來的河套「港深創新及科技園」,而這兩個地方容量始終有限,可創造的職位亦有限。
工商界則認為,「再工業化」要遍地開花,最好是能夠好好運用現有的工廈。不過,現時的工廈受到地政署數十年前制訂的「工業用途」定義規管,限制多多,無法配合到現時社會所需。因此,工商界已曾多次提出修改工業條例,把「工業用途」的定義重新釐定,讓工廈可以再活起來。
目前全港共有1400多幢工廈,雖說空置率低,但是不少是用作浻房、劇社、音樂室、畫室、設計室、私房菜、水耕、飼養海魚、甚至燒烤場等,五花八門,嚴格來說,很多都是非工業用途,違反了工廈條例,此現象不應繼續放任。
政府表示,由去年至今,先後就港九新界的八張分區計劃大綱圖作出修訂,把「藝術工作室」列入「工業」,「商貿」和「住宅(戊類)」地帶內工業辦公室樓宇的經常准許用途。至於影音錄制室和設計及媒體制作辦公室,也已在早年獲城規會納入為「工業」地帶內的經常准許用途,為創作和音樂相關活動提供方便。
「工業用途」定義須更新
盡管如此,工廈現時的使用狀況十分混亂,當局有責任好好理順。因按現行工業大廈的定義為:「在任何地方、構築物或建築物的一部分,而在其內進行物品的制造、更改、裝嵌、清洗、修理、裝飾、精加工、出售前改裝、或搗碎、拆除,或在其內進行物料的改變和包裝者。」所以嚴格來說,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現時很多工廈用戶都不符合「工業用途」的定義,違反了工廈規例。
就算現時把藝術工作室和音樂室遷入工廈「合化法」,仍然有不少浻房、食肆、酒吧和燒烤場等非法存在,如果政府在統計工廈空置率時,連「不合法使用」也當作「正常情況」來計算,便於理不合。
因此,工商界一直要求政府對全港工廈的使用重新規範,重點就是要把數十年前制訂的「工業用途」的定義作出符合時代的更新,將設計、研究、培訓、市場推廣、展銷及售後服務等也納入至「工業用途」的範疇中,這樣的話,工廈的使用限制便能大大放寬。更具體的做法,當局可從工廈安全角度考慮,列出可容許的類別,以適應現今工業轉型的實際需要,這樣才能配合本港「再工業化」的發展,且有利於將工廈的管理重納正軌。
如果財政預算案對工商界這個建議作出積極回應,香港要振興工業,肯定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