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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押金监管不适用公交模式

2017-02-24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关育兵

  公交车的运行虽然已经企业化,但其公共属性仍是行政管理赋予的。而且政府对其给予了补贴。而共享单车则是市场自发的产物,不享受任何政府补贴。

  2月21日,央视财经频道《第一时间》栏目聚焦共享单车行业,报道了《押金不能直接退还数亿款项缺监管》。报道中有用户反映,押金充进去容易退起来难,在一充一退的时间差里,共享单车平台会用这笔庞大的资金做什么呢?这部分账户是不是处在监管的灰色地带呢?澎湃新闻对此做了进一步询问。(2月22日澎湃新闻)

  有人认为应该借鉴公交卡押金问题。在部分城市,公交卡的押金用途已经公开透明。比如,要求将押金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并必须定期公布押金余额及利息收支。而押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应当用于公共交通卡普通卡采购、制作、发行、退卡维修等成本支出,不得挪作他用等。

  但是,共享单车的公共属性与公交车有很大差别。公交车的运行虽然已经企业化,但其公共属性仍是行政管理赋予的。而且政府对其给予了补贴。而共享单车则是市场自发的产物,不享受任何政府补贴。公交押金,更准确来说是一种预付费消费,不存在车辆损坏后的赔偿问题。共享单车的押金,除了具备预付费功能之外,还兼具信用保障和赔偿作用。这也是两者的不同之处。

  有人分析,共享单车的利润来源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是使用者所支付的金额;二是利用共享单车做广告产生的收益;三是利用押金做投资。目前的情况来看,第二种情况还处于探索阶段。在这样的现实之下,把共享单车的押金管得过死,可能并不利于其发展。

  有律师指出,对于共享单车,每个人所投入的押金数额并不大,即便经营不善,每个人的损失也在可以承受的范围,社会危害性并不大。而且对于共享单车来说,还有相当数量的车辆可作为债权物。所以,做好共享单车押金的风险控制工作,还需准确把握一个度。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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