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童以芙
近兩個星期本港法庭有兩宗大案審結,分別是七警案和曾蔭權案,筆者認為,兩宗案件既是香港的光榮與羞辱,也是香港的哀傷。
七警案的幸與不幸
七警以警務人員之身份,濫用私刑,毆打示威者,無論背后是什麼原因,諸如「占中」期間壓力過大、示威者辱警,都是於法不容。此案無論如何都有損本港警隊的聲譽。此等舉動,亦破壞警隊與示威者間的關系,對於警隊日后執法十分不利。連日來社會上的反應更顯示,此案造成社會撕裂,譴責七警與同情七警的兩方勢成水火,憤怒者質疑法庭的裁決,辱罵法官,有藐視法庭之嫌,這種不服的心態亦有可能破壞法治的基礎。總的來說,七警案呈現出香港的亂象,從各種角度來看,都可說是香港之恥。
不過,七警受到法律制裁,亦證明香港是個法治社會,執法者受到法律約束,不可胡來。唯其如此,市民大眾才能獲得保障。環顧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警權過濫,人民的生命財產都受到威脅,即使先進如美國,警察濫殺公民的例子也比比皆是。而六七十年代香港的警隊,貪腐濫權,敗壞無倫,可是經過數十年的改進,如今香港警隊已以克制、和平聞名,這當中一個原因就是有嚴格的法律可以依循。七警被判囚兩年,刑期的長短或許有爭議,但他們受到懲罰,卻證明香港有法可依,市民不會平白受到傷害。這是香港的光榮。
曾案彰顯香港法治公平
曾蔭權經歷5年纏訟,如今被判囚20個月,至今尚有一罪未審結,還押后身體不適,面容憔悴,是可以理解的。一如法官所說,未見過像曾蔭權一樣從這麼高的位置跌到這麼低。曾蔭權在政府打滾大半生,以二級行政主任入職,由低做起,歷任財政司司長、政務司司長,乃至於最高位的行政長官。在亞洲金融風暴一役,力守聯繫匯率,擊退金融大鱷,傳為佳話;后來更挾高民望成為行政長官,可以說一生輝煌,本來在退下行政長官職位后,可以安度晚年,豈料竟因行為失當而繫獄,對他來說,是莫大的污點,對港人來說,行政長官有如斯表現,亦感到蒙羞。
不過,曾蔭權作為行政長官,仍然會受法律制裁,亦足以證明「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確實存在,當今的香港,確可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行之有效。此案連同許仕仁等人的貪污案,都反映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香港,公職人員或商賈有不法行為,都會繩之以法。現時,雖然民間鼓譟,怨恨官商勾結,但實際上,在本港的法制下,官員、商賈間的利益輸送還是受到約制的,故此,市民仍可以在相對公平、平等的社會中生活。相對於其他國家和地區,這是香港優勝的地方,亦是賴以成功的條件,可說是香港的光榮,大家都要好好珍惜。
光榮也好,羞恥也罷,兩宗案件對當事人和他們的家人來說,都是很大的傷害,對香港社會也帶來冲擊。故此,這是令人哀傷的兩宗案件。惟望當事人覺悟前非,洗心革面,公眾亦知前車可鑑,不會重蹈覆轍若能如此則是香港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