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建制派议员在立法会质询政府,会否为因殴打曾健超而被定罪的7名警员,向行政长官提出,行使基本法赋予的权力,特赦7名警员。
提出质询的民建联蒋丽芸表示,7名警员被判刑2年,社会普遍认为过重,保安局亦应该同意此说法,故要求作为7名警员上司的保安局局长交代,会否向特首提出特赦7名警员。
经民联梁美芬表示,特首在行使特赦权力时,可考虑政治理由、公众利益等因素,她说有些执法者是被人挑衅,政府可考虑引用特赦权力。
保安局局长黎栋国表示,在议事堂上不适宜就个别案件发表意见,又指自己在公开场合已回应,由於案件可能进行上诉,故不作评论。他又说,按照惯例,在所有司法程序未完成前,特首不会行使特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