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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迪自爆錯報選舉開支

2017-03-3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立法會議員朱凱迪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自爆」早前申報立法會選舉開支時出錯,故入稟要求法庭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批準他修訂開支申報,以及要求法庭豁免他的刑罰,免除「DQ」他的立法會議員資格。

  入稟求批準修訂申報

  入稟狀透露,朱凱迪去年參選立法會獲得的選舉捐贈是約132萬元,其中57萬元是1000元或以上。入稟狀指屬公共性質的選舉捐贈是14萬元,朱凱迪把14萬元撥捐4個公共慈善機構,分別是香港法律資訊中心、社區文化關注、大澳永續發展教育工作室,以及文化及媒體教育基金,各機構獲捐約3.5萬元。

  有關選舉規例指,超過1000元而未附有捐贈者個人資料的經費,是不能用於選舉經費上,只能捐給慈善團體。朱凱迪回覆表示,由於審計報告較遲完成,他在非常晚的時間才知道「沒有提供個人資料的1000元以上捐款」的總額為14萬元,故來不及完成將款額捐予慈善團體的手續。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40(3)條,如候選人在選舉申報書內有錯誤或虛假陳述,而原因是由於其代理人或僱員行為不當,或由於候選人或其他人粗心大意、或意外地計算錯誤或任何合理因由(而非因該候選人不真誠所致) ,可向原訟法庭申請頒布命令,批準其正選舉申報書或隨選舉申報書一併提交的任何文件內的錯誤或虛假陳述。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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