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炳江到庭應訊,續獲保釋候裁決。
許仕仁由囚車押回獄中服刑。
【香港商報網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經過一日半的終極上訴聆訊後,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押後裁決,批准郭炳江繼續保釋外出。控方英國禦用大律師DavidPerry陳詞指,身為政府官員收取「甜頭」,會變得偏頗,已違反忠誠。但代表郭炳江的禦用大狀萬江儀卻反駁指,現行法例沒有涵蓋心態上犯罪,更以美國總統特朗普作例子稱,「Donald Trump的情況也很特殊,就職前有不同私人收入來源,很多商業交易,在普通法上如何界定及分辨企業家加入政府前,所收受的金錢,與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關聯」,控方絕不能依賴官員收錢後的「思想心態」來取代實際行為,並作出檢控。
郭炳江:平常心面對官司
郭炳江到庭時表示,會以平常心面對官司,「只想事件盡快完結」,有記者提問會否作最壞打算時,郭炳江回應說,「乜澫準備都做曬,做人濓澫要有信心」。
控方:原審裁定850萬是賄款
Perry昨陳詞稱,原審時陪審員已否決上訴人的版本,裁定該850萬元為賄款,藉此賄賂許仕仁上任後對新地保持傾向優待,這是貪汙行為,是高官與權貴之間的秘密協議,是濫用公職權,絕非純粹道德問題,明顯許仕仁瀆職,損害公眾對政府的信心、更持續地對公眾的背叛。
他說,本案反映現實情況,一般而言串謀貪汙者的行為,包括如何濫用公職權等行為難以被揭發,因為串謀者會表現得含糊、模棱兩可,表面沒有實際計劃,故控方是毋須證明兩者之間有實際利益輸送,因為控罪本身是難以舉證,是「秘密地行事」;又指如果公職人員或一位法官獲預先支薪,金額等同支付10年的薪金,但實際上會影響公職人員的決策及忠誠。
公職人員收「甜頭」變偏頗
非常任法官紀立信即打斷提問,應如何理解普通法下的貪汙罪行,Perry稱,只要該名公職人員收了「甜頭」,變得偏頗,不能持平地作出決策,事實上「收錢」並非控罪中指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而是收錢違反忠誠、不再為公眾利益而服務。就像被收買的潛伏特工般(sleeping agent),對國家來說已是犯罪者。
非常任法官司徒敬指若法官收了錢,但該法官所審理及即將審理的案件與付款者毫無關系,即使明言該款項並非賄款,亦屬行為失當,Perry同意此說法。
Perry總結四個重點:包括1.該筆款明顯是賄款,以圖使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傾向優待私人集團新地,後果當然是刑事貪汙。被告行為剝弱公眾信心,漠視公眾利益,造成操守問題。2.是上訴方指就職前後收錢有所不同的說法,是一種掩飾。3.如果控告許不披露款項,那就轉移了焦點,因為重點是許收受賄款,收受賄款的罪行是比不申報利益更顯嚴重。4.是普通法立法目的正是要打擊貪汙。
之後由4名被告的大狀陳詞,反駁Perry的陳詞。
正在服刑的3名上訴人許仕仁、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钜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昨早由囚車送抵法院。休庭期間許仕仁與懲教人員言談甚歡。郭炳江逐一向視力不太清楚的陳钜源介紹坐在公眾席的人士,陳便向公眾席上的新地高層包括雷霆等舉起「手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