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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向警掟樽磚 5被告表證成立

2017-05-27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參與去年大年初二淩晨發生的旺角暴亂,被控3項暴動罪的5名男子繼續在區域法院受審。法官昨接納控方將其中一名被告連潤發的口供及招認等供詞呈堂,另裁定全部5名被告共3項控罪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下周一續審,待被告決定是否出庭自辯。

  控方舉證中,指其中2名被告楊子軒(18歲)及羅浩彥(20歲)於案發當日曾手持玻璃樽走在人群前方,而警方截查兩被告時,又在二人的手機內發現當日集會及燒雜物的相片和片段,故相信兩人涉非常集會而將其拘捕。

  另外3名被告陳紹鈞(47歲)、孫君和(27歲)及連潤發(25歲)遭指控向警方掟磚,當中陳在逃跑時被絆跌,其後被拘捕;又有警長留意到當日身穿綠色褸、藍色牛仔褲的孫往警方防線掟磚前曾站到欄杆上向警方指罵「黑警死全家」,被制服時又血流披面;而連潤發則被目擊當日身穿紅衣向警方擲磚,惟連稱被捕後曾被警員拳打腳踢,又在精神差及飢寒交逼的情形下受誘使簽署口供,故向法庭提出反對將相關供詞呈堂。

  5名被告包括運輸工人楊子軒、運輸工人羅浩彥、無業漢陳紹鈞、旅行社職員孫君和及工人連潤發,涉於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聯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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