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2666

清理僵尸企业 才能调整国有经济布局

2017-06-06
来源:财经杂志

  作者:张思平

  把调整布局作为国企改革近一段时期的重点和突破口,不仅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而且也是比较好的时机。

  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国企改革能否取得突破。2016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已经全面铺开十项改革试点和其他领域的改革,但从目前进展情况来看,国企改革并没有实质性进展,更谈不上大的突破,形成了中央在督办、企业在期盼、少数企业在试、多数企业在看、社会在批评、改革进度慢的被动局面。国企改革面临的困难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在改革设计一些重要方面脱离实际外,一个重要方面是改革方向不明确、重点不突出、改革的突破口没有找到。

  国企改革涉及面太广,既涉及到党对国企的领导这样的政治问题,又涉及到国企在国民经济中的定位和布局的经济问题,既涉及到国资委对国企的运营监管体制,又涉及到国企的组织形式、法人治理结构、劳动人事、薪酬等内部机制。这些方面的改革都是必要的,但在一定的时期内,国企改革和发展所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是不同的,如果不突出重点,不抓主要矛盾,眉毛胡子一把抓,所有的改革一起推,势必事倍功半,难见成效。如能抓住当前国企改革和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突出重点,全力突破,有可能做到纲举目张,有序推进,一步一步实现改革的最终目标。

  当前国企改革的突破口在哪里?国务院有关部门这几年除了展开十项改革试点外,先后重点突出抓了规范国企领导薪酬制度,强化国企监管和反腐败,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推动央企之间的重组,2016年下半年又提出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重点等,重点和口号不断在变,虽然这些领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都没有起到“纲举目张”的突破作用,还没有找到国有经济和国企的真正问题所在和改革的突破口。

  国企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出现了两个带有全局性和长远性的最重要问题:一是国企在外部盲目扩张,国有经济的布局太广;二是国企内部机制不活,没有完全与市场经济接轨,没有把企业真正推向市场。正是国企这两大突出问题,造成我国经济产能过剩、库存积压、杠杆率高、成本高,使国民经济结构严重失衡,使得中央和国务院不得不提出“三去一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企改革不到位是我国经济结构失衡的重要的体制性障碍。

  在解决国企对外盲目扩张、内部机制不活两大问题的顺序上,应该优先重点解决盲目扩张、布局过广问题,把国企从不该进入的没有竞争力的领域中,通过破产、关闭、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转让控股权、经营者员工持股、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各种方式,果断退出来,再对留下来的国企有序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企内部组织结构、经营机制等方面改革,可能是国企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有效途径,并从整体上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国有经济布局不调整,仍然花很大精力对大量不该由国企进入的领域里的企业、没有竞争力的企业,甚至是“僵尸企业”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企内部的改革,不仅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付出了大量的成本,也不可能会有什么实际效果,结果必然是事倍功半,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

  把调整布局作为国企改革近一段时期的重点和突破口,不仅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而且也是比较好的时机,具有很多有利条件: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企去产能、清理“僵尸企业”的工作,给予很多政策和支持。国务院2016年也出台了《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二是一大批“僵尸企业”和竞争性领域的劣势国企已经难以生存,对国有经济部署调整的共识还在增强。三是国家这些年来经济发展和国有经济实力的增加,为布局调整中的员工安置提供了很好的物质条件。四是这些年民营和社会资本的发展,也为承接或参与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创造了外部环境和条件。

  当然,与本世纪初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相比,新一轮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也面临着新的困难,比如各方面对社会稳定的承受力很低,员工安置对社会稳定可能带来影响,地方和国企领导人的担当精神大大减弱,加上社会大环境发生了变化,在相当多国企内部出现了所谓干得好的没有认可、干得不好有考核、有了争议没保护、出了问题要追责、干得多毛病多、不干事的最快活的普遍现象。如不改变这种社会大环境和国企内部也普遍存在的这种现象,国企布局调整也很难进行下去。再如,由于种种原因,近几年,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的积极性严重受挫,大量民营资本外流,如果这种局面得不到根本好转,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将难以取得重大突破。

  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涉及面广,需要分批分期进行。我们认为,应该借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利时机,分步骤对四类国企进行调整退出:第一类是处于煤炭、钢铁、建材、原材料等严重产能过剩的产业中的“僵尸企业”,近期要加快退出,打突击战,不要再拖几年了。第二类是处于商业、物流、服务业、外贸、制造业等竞争激烈的领域,国企从总体上没有长期竞争优势,对这些领域,除了极少数已经做强、做优、做大的国企外,原则上都应逐步调整退出。第三类是目前暂时盈利水平不错,可以生存发展,但不符合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战略,不符合国企长远的发展方向,比如房地产企业,也应该逐步退出。第四类是经营风险大,国企内部动力机制和风险承受能力不适应的领域,比如已经具有很大泡沫,并且具有系统性风险的金融领域的中小国企,以及需要巨额投入并且风险很大的高科技企业等,都应该逐步退出。

  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中有退有进,退出后的资本形态更多集中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国家重大战略性产业等领域。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大体完成后,对仍然保留的国企,除个别军工等特殊领域,由国有独资企业垄断经营外,其他一般采取混合所有制形式,实行政资分开、政企分开,把企业推向市场,转换内部经营机制,企业领导者的选拔采取市场职业经理人的聘任方式,企业的分配制度、劳动制度等一律与市场接轨,使国企真正成为市场中独立的竞争主体。

  ( 作者为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理事长 )

[责任编辑:许淼祥]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