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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租賃新政來襲,共享租車以後怎么開?

2017-06-09
来源:人民網

  6月1日,針對我國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現狀,交通運輸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制定的《關於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鼓勵汽車共享模式,並對汽車租賃企業的車輛管理、承租人身份查驗、線下運營服務能力、日常經營管理等提出明確要求。此外,《征求意見稿》還要求交通運輸部門完善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制定汽車租賃業發展規劃,並納入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創新監管方式,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出行需求。

  《征求意見稿》指出,汽車租賃是指在約定時間內汽車租賃經營者將租賃車輛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賃費用,不提供駕駛勞務的經營方式。汽車租賃車輛是汽車租賃經營者提供車輛租賃服務以獲取利潤為目的而使用的機動車,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准規定到公安機關辦理登記。交通部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全國有6301家汽車租賃業戶,租賃車輛總數約20萬輛,市場規模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長。

  目前,國內租車市場由傳統B2C和個人對個人的共享租車兩種模式組成。

  傳統B2C模式以重資產方式購入實體車輛,並建立線下門店完成租車服務。由於其車隊擴張需要投入大筆資金采購,只有實現規模化效應後,依賴管理水平提高運營效率才能實現盈利。同時,由於對資金的依賴大,傳統B2C模式擴張起來也相對較慢。此次《征求意見稿》提出的規范汽車租賃車輛管理,正是針對為用戶提供自有車輛租賃的傳統B2C模式,比如神州租車、一嗨租車等。

  而個人對個人的共享租車模式,則屬輕資產,其並不擁有實體車輛,整合和利用的是閑置的私家車資源,這類模式在中國的典型代表就是凹凸租車。相比傳統B2C模式,在性價比、租車流程的便捷性、車型的豐富程度、車況等方面更勝一籌。

  此外,從節能減排的角度上來說,兩種模式也有本質的不同。傳統B2C模式做的是增量市場,把傳統租車市場的汽車保有量做大。而共享租車模式則是盤活存量的閑置私家車資源,提高其使用效率,並不會增加汽車保有總量,對緩解交通擁堵、節能減排的意義更為顯著。

  無論是傳統B2C模式,還是個人對個人的共享租車模式,都在很大程度上滿足了人民群眾多樣化的出行需求。因此,《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充分認識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實施方案,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協調溝通,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這對於正在蓬勃發展的中國租車行業,無疑是一劑強心針。

  而針對新興的共享租車模式,此前更是迎來了政策利好。2016年3月1日,發改委聯合中宣部、科技部、財政部等共十部委印發《關於促進綠色消費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支持發展共享經濟,鼓勵個人閑置資源有效利用,有序發展自有車輛租賃,創新監管方式,完善信用體系”,這是國家首次發布針對共享經濟領域的指導及鼓勵措施,有意加強監管層面對創新模式的支持與配合,並通過完善的信用體系助力創新模式的健康發展。

  來自政策層面上的肯定和支持,將推動中國租車行業更加快速健康地發展,而任何一個行業的健康發展都離不開供需雙方的良性參與。引導規范經營者和用戶雙方行為,對於處在發展風口期的汽車租賃產業而言,無疑是良性的政策推動器。在此次《征求意見稿》中,一個突出的亮點就在於不僅要規范經營者,還要規范使用者。首先,要求落實汽車租賃身份查驗制度,對身份不明或者拒絕身份查驗的承租人,不提供汽車租賃服務。此外,要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利用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先進技術手段,提升監管能力,建立行業基本信息采集分析機制,構建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聯合激勵和懲戒機制。

  伴隨著中國汽車產業的快速發展,汽車租賃作為新興的產業業態,是滿足人民群眾個性化出行、商務活動和旅遊休閑的重要交通方式,是綜合運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有力提升社會交通運行效率、緩解大中城市交通擁堵壓力。此次《征求意見稿》的推出,必將有助於推動中國汽車租賃產業的良性發展。

  無可置疑的是,在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汽車消費市場的背景下,汽車租賃已經成為中國汽車產業的下一輪重大風口。

[责任编辑: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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