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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作會議中旬召開 各省省長也參加

2017-07-07
来源:券商中国

  金融監管改革再次成為關注熱點,特別是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即將召開。

  據外媒此前報道,五年一次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將於7月14日召開。券商中國記者從多方核實,會議確實將在本月中旬召開,這將是第五次召開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此前曆次會議均涉及金融體系的重大改革。業內普遍認為,本次會議在金融風險積聚的背景下召開,將重點圍繞防范金融風險、改革金融監管體制。

  “(我們)已接到會議通知,確定是要開了,不過不是具體的明文通知,這次會議除了一行三會領導會參加外,各省省長也將參加。”一位監管部門人士向券商中國記者透露。

  金融監管改革將是本次會議討論的一項重要議程。

  實際上,近幾年關於金融監管改革的討論此起彼伏,業內爭論過多種改革版本,甚至有關統籌合並一行三會、建立“超級央行”的傳聞也盛傳過一段時間。不過,券商中國記者了解到,經過多方艱難博弈下,保留一行三會的分業監管功能,同時賦予現有的監管部門協調機制更多實質性權力,將暫時成為複雜環境下的可行選擇。

  金融監管改革最大阻力在於人事調整

  按照五年一次的慣例,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一般為當年年初召開(1997年第一屆除外),也就是說,本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本應在今年年初召開,但由於近一兩年來,我國的金融市場先後經曆了股市、彙市、債市的動蕩,監管體制落後於市場發展的矛盾日益凸顯,改革現有金融監管體制的呼聲四起。

  然而,自本世紀初確立的“一行三會”分業監管模式已然形成了固化的格局,要打破現有格局必將是個難啃的骨頭,各方爭議很大,這也是導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推遲的主要原因。

  “機構易改,人難動。對現有的一行三會模式‘動刀’,最大的阻力恐怕就是來自於職責權力、人事層面的變動。”一位金融業觀察人士稱。

  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在最小程度上進行人事調整,同時兼顧監管體制改革的優化,則充分考驗著決策層的智慧?另一位來自監管部門的官員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目前來看,最有可能的模式就是在“一行三會”之上設立金融協調委員會,協調委辦公室設在央行,黨中央、國務院會授權給協調委辦公室。

  一行三會的協調機制實則早在2013年就已建立。根據2013年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複》,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聯席會議由央行牽頭,成員單位包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彙局,必要時可邀請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參加。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主要為了加強協調監管、促進信息溝通。

  然而,部際聯席會議在後來被市場詬病為“流於形式”。“這個機制從2013年建立後,時常一個季度都開不了一次,平級監管之間誰也不聽誰的。”上述監管部門消息人士稱。

  上述金融業觀察人士稱,根本原因在於沒有賦予牽頭部門實權,部際聯席會議只是監管部門之間用於信息溝通的橫向會議,並沒有行政約束力。

  升級現有協調機制的核心:賦予實權

  相比之下,在央行設立金融協調委辦公室的做法能否真正起到協調監管的作用,也備受外界質疑。有聲音認為,這與已有的部際聯席會議機制相似,換湯不換藥,很難有大起色。不過,也有人認為這是“一大進步”。

  “下一步金融監管改革的總思路還是在分業監管的基礎上實現監管全覆蓋,升級現有的金融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機制。不論升級後的協調機制叫什么名字,關鍵還是看高層能否授予權力和明確職責,而不再是簡單的部門協調。”上述監管部門官員稱。

  今年3月10日,央行行長周小川在全國“兩會”期間的記者會上談及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時表示,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兩年多以前已經初步設立了一個機制,叫做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下一步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在初步達成一致後,有可能提高到更有效的層次。

  該監管部門官員進一步表示,如果高層賦予升級後的協調機制實權後,協調監管將會在對監管部門約束力、協調效率等多方面大為改善和提高。

  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高級研究員、中國投資公司原副總經理謝平在7月2日CF40召開的主題為“統一監管規制下資產管理新趨勢”研討會上也表示,監管並非越統一越好,也不是越分散越好,關鍵要看監管的理念、功能是否能與監管的權責對應。他建議,應當堅持分業監管、適度功能監管,可以在“一行三會”基礎上成立一個有實權的金融穩定委員會來進行統一協調。其核心是明確責任追究機制,起草金融穩定委員會聯合監管原則等,切實推動解決當前一行三會之間金融規則打架、對金融機構和產品 監管標准不統一、金融監管存在真空等問題,督促明確監管責任、 加強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和處罰、對一行三會有責任追究權等,切實提升金融監管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不過,上述監管部門官員認為,金融協調委員會應該也只會過渡性的機制安排,究竟應該如何改革監管體制高層也還在摸索,可能要等到十九大之後才會有實質性變革。

  央行監管地位提升,更多協調監管政策在路上

  據了解,此前的金融監管部際聯席會議由在央行設立的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統籌協調。

  外界普遍猜測,上文提及的金融協調委員會辦公室應該就是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升級版”,實權更大。至於這個辦公室為何不在一行三會之上的更高層級設立,上述監管部門官員稱,或是為了避免改革落入“疊床架屋”之嫌。

  “在一行三會之上的更高層級設立,相當於是在國務院下新設部門機構,這將牽扯更為複雜的問題。相比之下,在原有行政機構設置的基礎上設立,更為實際,且協調效率更高,起碼只需協調央行以外的金融監管部門即可。”該監管部門官員稱。

  在央行設立金融協調委員會辦公室,意味著在賦予該辦公室實權的同時,央行的監管地位也在提升。

  實際上,自央行宣布從去年開始實施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之後,市場普遍認為此舉將提升央行的監管主導地位。此後的一系列協調監管的動作,也都顯示出央行的“帶頭人”作用。不過,央行方面則將這一系列協調監管的動作歸納為“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會議機制深入推進”的結果。

  根據央行近日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7》稱,2016年,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繼續深入推進,不斷增強金融監管合力和有效性,具體表現為以下方面:

  一是推動構建跨市場金融風險監測分析框架,健全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風險通 報機制,研究推進統籌金融基礎設施監管和金融業綜合統計管理。

  二是推動規 范保險機構跨行業跨市場發展,強化萬能險監管,規范保險公司舉牌行為,加 強保險資金股票投資和境外投資監管。

  三是加強對實業企業投資金融業的監管 協調,研究對實業企業設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安排,推動制訂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規則。

  四是促進新興金融業態規范發展,推動建立更為規范的資產管理產品標准規制,研究制定《互聯網金融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推動建 立適應互聯網金融活動特點的市場准入和日常監管制度。

  五是著力整頓金融秩序,明確民間金融理財業務的監管職責分工,研究確定進一步規范場外配資、 清理杠杆融資的工作措施,推動加強對地方交易場所的監督管理,督促商業銀 行、第三方支付機構與地方交易場所規范開展業務合作。

  進入2017年,一行三會在協調推進金融去杠杆,“穩健中性貨幣政策環境+多個監管部門政策同步發力”成為此輪金融去杠杆的主要特點。

  可以預期的是,未來還會有更多一行三會協調監管的政策出台。上述監管部門官員稱,除了由央行牽頭制定資管業務統一監管標准可能會在下半年出台外,今年下半年或明年年初,央行還會推出金融業綜合統計系統。此外,目前一行三會已對通道業務、嵌套業務的摸底基本完成,下一步將商討如何統一監管。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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