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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歡案涉黑團伙吳學占等15人被提起公訴

2017-08-09
来源: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

  中青在線北京8月8日電 記者獲悉,今年8月3日,山東于歡案中的涉黑團伙吳學占等15人,已被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于歡之母蘇銀霞于8月8日委托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殷清利、王文廣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請求被告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支付精神撫慰金60萬元,并返還13.4萬元高息及被違法占有的一處房屋。

  備受輿論關注的于歡案發生于2016年4月。公開報道顯示,聊城企業家蘇銀霞曾以10%的月息向地產公司老板吳學占借款135萬元,在支付本息184萬和一套價值70萬的房產后,仍無法還清欠款。此后,11名催債人上門催債,為首的杜志浩脫下褲子,用極端手段當著于歡的面污辱蘇銀霞。于歡摸出水果刀亂刺,致4人受傷,杜志浩就醫過程中死亡。

  2017年2月,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2017年5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該案,改判于歡有期徒刑5年。

  前述案件進展的同時,2016年8月,吳學占涉黑團伙被警方摧毀,吳被抓獲。2017年3月,吳學占被檢方批捕。

  殷清利律師透露,吳學占等15人共被起訴了7個罪名,包括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故意傷害罪。其中,前3個罪名所涉案情與蘇銀霞相關。

  關于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了解案情的人士告訴記者,吳學占被指控2010年以來在冠縣先后成立了泰昌投資有限公司、泰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該公司為據點,籠絡杜志浩等多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吳學占、趙榮榮為組織、領導者,杜志浩等人為積極參加者,另7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犯罪組織。

  前述人士說,該團伙被指以暴力威脅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違法活動。比如,為催還高利貸非法侵入蘇銀霞住宅,非法拘禁蘇銀霞、于歡;安排5人到冠縣人民醫院當保安,方便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時隨時差遣;并且,該團伙被指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如,于歡案發生后,出資200萬元給杜志浩家屬作為撫恤金,給受傷的嚴建軍在北京聯系醫院救治。

  該人士透露,該團伙被指控的涉黑行為,還包括強迫冠縣某某建筑安裝公司、某某建筑安裝公司出讓已中標的建設工程,并以其名義繼續施工,從冠縣人民醫院領取工程款1300余萬元;干擾政府部門正常工作,威脅冠縣交通局執法人員,惡意舉報冠縣經信局干部;向銀行惡意舉報,阻止給相關企業發放貸款,干擾企業經營;到銀行滋事,逼迫銀行給相關企業違規發放貸款;等等。

  據了解,蘇銀霞不是唯一遭受該團伙非法入侵住宅、非法拘禁等的人。了解案情的人士表示,吳學占等人被指控,2013年12月9日晚,杜志浩伙同被告人郭彥剛等4人翻墻進入村民王某某(女)家中,以其曾信訪為由,用透明膠帶將王某某捆綁,強行拘禁至冠縣東外環某某集團公司一處廢棄的辦公室內,期間采用扇臉、脫衣、捆綁等方式侮辱和毆打,時長80個小時左右。

  蘇銀霞的代理律師王文廣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蘇銀霞已提交了《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共提出3項請求事項:一是請求貴院對所有被告人從重裁判并追究其刑事責任;二是請求貴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吳學占、趙榮榮向蘇銀霞返還以非法拘禁等方式所收取的與合同約定不符且不受法律保護的高息13.4萬元,返還其所違法占有的名仕花園房屋一處;三是請求貴院依法判決所有被告人給予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承擔精神撫慰金60萬元。

  目前,吳學占案開庭時間還未確定。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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