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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圖書館9本簡體書 鄭錦滿盜竊罪成

2017-09-19
来源:香港商报网综合

   綽號「四眼哥哥」的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去年三月涉在九龍公共圖書館將九本圖書棄在垃圾桶,並將過程拍攝上傳至facebook。他其後被控一項盜竊罪,今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3,000元。

  資料圖片

  裁判官王詩麗於判詞中提及,鄭曾指公共圖書館充斥了60萬本簡體字書籍,並用自己方式銷毀與處理書籍,藉此表達不滿及對抗文化入侵,以引起公眾關注。

  鄭錦滿自辯時曾指,案發時希望引起公眾注意圖書館充斥「殘體字書」的問題,認為小童分不清繁體中文及簡體中文,會對他們的學習造成誤導,欲將它們下架。

  郑锦满在庭外表示,对判决感到无奈,指他的行为只希望引起公众对图书馆充斥简体书籍的关注,并非贪图财物,不明白为何被判盗窃罪成,谘询法律意见後再决定是否上诉。

  裁判官王丽诗表示,郑锦满将香港政府的财物当作自己的财物处理、弃置或损毁,不论背後目的是甚么,都视为是不诚实地挪占他人财产;而只有弃用品才会放置在垃圾桶内,相信郑锦满有意图销毁物品,形容被告行为自私及愚蠢,剥削他人阅读公共图书的权利。基於案情不严重,以及有关书本已寻回,判罚款三千元。

  案情指,鄭涉去年3月29日在九龍公共圖書館4樓兒童圖書館,將9本不准外借的兒童圖書放在垃圾筒中,共值逾500港元,又將過程拍攝成79秒的影片並上傳在「四眼哥哥」的Facebook專頁上。錄像拍攝到一名人士將涉案書本疊在地上,然後放入垃圾箱內。警方及後憑此影片追緝鄭錦滿,並查出鄭的圖書證記錄中並沒有涉案書籍。

  另外,鄭錦滿在佔領行動中,遭律政司控告藐視法庭,指他違反禁制令,鄭錦滿認罪,於今年3月被判囚3個月。

[责任编辑: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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