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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旺案20被告罪名成立 押後判刑

2017-10-13
来源:香港商报网

  正在服刑的黃之鋒早前已承認刑事藐視法庭罪。資料圖片

  【香港商报网讯】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等廿人,在2014年占领事件期间,涉嫌违反法庭禁制令,阻挠清理旺角弥敦道的占领区,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高等法院下午宣判全部被告罪名成立。由於辯方需向被告就求情索取指示,加上法官正處理另一宗案件審訊,故稍後擇日才聽取求情和判刑。

   早前已经认罪的岑敖晖抵达法庭时表示,自己已做好可能入狱的准备,但相信罪名的严重程度不足以需要即时还押。两名被告黄之锋及黃浩銘,之前分别因为闯入政总东翼前地及冲击立法会案刑期覆核判监,由囚车送抵法院。

  案中其他11名被告,包括黄之锋及岑敖晖,早前已承认控罪,法庭押後判刑。而社民连黃浩銘等九人就否认控罪。

  判词指,法庭注意到强制令由申请至颁发,传媒一直有广泛报道,亦有报道会有清场行动,因此相信当时在清场范围内的人士明确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判词指,各被告身在清场范围内,令执达主任及警务人员清除障碍工作倍添困难,拖延执行强制令,属於严重干扰执法工作,因此判处他们刑事藐视法庭罪成。

  20名被告中有11人包括包括黃之鋒、岑敖暉、周蘊瑩、朱緯圇、張啟康、蔡達誠、司徒子朗、張啟昕、馬寶鈞、黃麗蘊及楊浩華於今年7月承認藐視法庭罪,等候判刑。另外9名被告黃浩銘、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及麥盈湘則否認控罪,案件將於明天開審。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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