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1

香港證監會全面實施核心職能主管制度

2017-10-18
来源:香港证监会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于本周二(10月17日)宣布,將全面實施核心職能主管制度,有關制度的六個月過渡期已于2017年10月16日結束。

  在過渡期內,約10000人獲持牌法團委任為負責管理重要職能的核心職能主管,當中約40%并非持牌人,他們主要負責管理營運或監控職能。

  在這個制度下,整體管理監督及主要業務職能的核心職能主管應為負責人員,而這些核心職能主管絕大部分都已經是負責人員。香港證監會目前正在處理約500名屬于這兩個范疇的核心職能主管所提出的負責人員申請。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本會的核心職能主管制度自實施以來,有效地厘清持牌機構高級管理層的問責性,及提升他們對自己在香港監管制度下的責任的認知。許多機構都努力地加強其管治架構,情況令人鼓舞。”

  2017年10月16日,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發出通函,要求注冊機構須透過電郵同時向香港金管局及香港證監會提交其最新的管理架構資料及組織架構圖。為令注冊機構有足夠時間進行準備工作,它們應該自2018年3月16日起且不遲于2018年4月16日,提交所需的資料。香港證監會已相應更新其網站上的相關常見問題。

[责任编辑:程向明]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