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於昨日稱,港交所引入「同股不同權」股權架構的建議已獲政府背書,市場對此亦已有共識,下一步則需要落實細節。资料图片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王理琪報道:自2014年香港因「同股同權」上市原則而錯失阿里巴巴這一巨型創新企業后,香港市場便一直在討論是否可以采用「同股不同權」原則,為此,港交所(388)曾建議設立創新板,允許「同股不同權」公司於創新板上市。港交所方面最新消息指,若「同股不同權」可於主板落實,則無必要另設新板。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於昨日稱,港交所引入「同股不同權」股權架構的建議已獲政府背書,市場對此亦已有共識,下一步則需要落實細節。他并指出,諮詢時建議設立兩個新板是擴闊討論空間,若市場接受主板實行「同股不同權」原則,便毋須另設新板市場。
目前,港交所正跟證監會及政府討論諮詢意見,將會盡快公布結果,并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規則進行下一輪諮詢。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日前表示,只要能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同股不同權」是可以考慮的,現時不少科技公司也有「同股不同權」的結構。
政府傾向主板引入「同股不同權」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亦於前日出席活動后表示,正在跟證監會和港交所分析諮詢結果,傾向在主板引入「同股不同權」,待有共識后會公布修訂諮詢文件。他又表示,政府同時會檢視對較小型、未有盈利公司的上市要求,并會討論對這些企業的上市,運用何種方式或設立怎樣的門檻。
此外,據之前港交所收到的市場反應來看,普遍認為若同時允許「同股不同權」和未盈利的公司上市,將會太過寬松,未來或只容許已取得盈利或其他主板上市要求的創新公司,以「同股不同權」架構上市。
新交所:港與星不構成競爭
香港就「同股不同權」一事尚未有定案,但新加坡交易所方面則有進展。新交所表示,將容許在「已發展市場」第一上市的「雙重股權」架構公司於新加坡第二上市。新交所高級副總裁林榮顯表示,這僅是新交所的第一步,第二步可能考慮讓「同股不同權」公司第一上市,但仍有待新交所同事及央行研究是否可行,具體時間表視乎監管部門而定。
林榮顯談及香港與新加坡之「激烈競爭」指出,香港與新加坡市場之定位不盡相同,雙方不但沒有直接競爭關系,反而應該是互補關系。他進一步指,香港上市平台可以吸引不少中國內地國營或私營企業,新加坡上市平台則較為國際化,40%上市企業為外國公司,80%的投資者是來自海外。以科技企業為例,內地科技企業可能率先考慮香港上市;東南亞科技企業則會優先考慮新加坡或美國上市。
問到近年來越來越多新加坡公司轉投香港上市,他就回應,目前已有超過150間內地和香港公司在新交所上市,今年更呈增長態勢,認為這只是兩地金融交流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