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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两检港所需 本地立法须畅行

2017-11-20
来源:香港商报

  在「一地两检」无约束力议案15日获立法会通过后,特区政府以极高之效率推进「三步走」程序,短短3天时间内,港粤双方即签订《合作安排》,完成了「三步走」程序的第一步,赶得及提交12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批,相信届时应会获得确认安排,顺利完成第二步。社会各界普遍担心的是明年本地立法程序这个「第三步」,恐遭到诸多阻滞,尤其反对派扬言要「抗争到底」,并继续不断误导市民,制造政治恐慌,意图挑动对立情绪,「一地两检」能否如期在明年7月会期结束前完成立法程序,高铁能否在通车时充分發挥效益,存在变数。

  综观反对派对「一地两检」的攻击,不难發现主要集中在两大类,一是不断质疑法理基础,指摘「一地两检」违反「一国两制」及基本法,破坏香港法治云云;二是抹黑和丑化,什么「丧权割地」、「港人会误堕法网」、「削减港人权益」、「黑箱作业」等说法纷纷出炉,将「一地两检」泛政治化及高度阴谋化。在反对派扭曲之下,似乎「一地两检」安排是中央刻意加在香港头上,有「惊天大阴谋」一般,但事实呢?大家不妨换个角度考虑问题,香港26公里的高铁,对超过2.2万公里的全国高铁网而言是微不足道的,如果「一地两检」不能完成本地立法,高铁变成「慢铁」,感到不便的主要是港人,遭受损失的将会是香港,对内地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可见,相关方案完全是为香港着想,是港所需,市民只要看清楚事情的本质,很多时候就可以避免陷入「自己吓自己」的误区,更理性地讨论「一地两检」事宜。

  就落实「一地两检」的相关基本法条文,林郑月娥强调,「一地两检」安排要完全符合「一国两制」及基本法,在《合作安排》呈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会就如何援引基本法等问题清楚交代,大家静待就是。其实,「一地两检」方案设计,歷时颇长,有稳健的法理基础政府才会推出,在法律层面是有保证的。

  从《合作安排》的8大要点来看,包括规定内地派驻人员不进入「内地口岸区」以外区域执法,在「内地口岸区」以外亦无执法权;订明由香港依据香港法律实施管辖(包括司法管辖)的事项;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以协助内地处理「内地口岸区」运行中可能出现的突發、紧急事件等,进一步规範「一地两检」的管理,保障港人的合法权利。很明显,对「一地两检」的种种安排,都是为了确保在法律上符合「一国两制」原则,符合基本法,又做到最大限度便利乘客,在执行上清晰可行,能够最大程度地發挥高铁的效能和效益。政府做好释疑解惑工作,有助争取公众信任,推动顺利完成本地立法。

  「一地两检」是方便乘客,尽展高铁经济和社会效益,幫助本港融入国家發展大局的关键,是香港利之所在,得到绝大部分港人的支持,更获得内地大力配合,可谓「天时地利人和」,接下来,须排除反对派的阻挠,确保本地立法畅行,绝不能在第三步将自己绊住,延误香港经济社会發展和损害民生福祉。

  香港商报评论员 周武辉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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