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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垃圾短信回潮:6分一條利潤4分 10分鍾即可賺400

2017-11-22
来源:法治周末

  今年雙11期間垃圾短信攻擊量翻番,電商平台、電商平台中的商家是垃圾短信的主要發送者,共占比47.9%

  是什么原因讓垃圾短信再次回潮?消費者對這些促銷短信就束手無策嗎

  法治周末記者 仇飛

  “雙11同價,錯過雙11不要再錯過這一次,現在加購物車抽獎贏足金吊墜……”張揚(化名)拿起正在振動的手機,又一條促銷短信彈出。

  她還沒有查看信息的全部內容就直接按下了刪除鍵:“都過了雙11了,怎么還有促銷短信?這些短信基本上都是我曾經購物過的商家發送的,從雙11前一周左右就開始‘轟炸’了。”

  張揚的遭遇並非個例,近日,360公司發布的《2017年雙十一中國網購安全專題報告》顯示,今年“雙11”期間垃圾短信攻擊量翻番,電商平台、電商平台中的商家是垃圾短信的主要發送者,共占比47.9%。

  是什么原因讓垃圾短信再次回潮?消費者對這些促銷短信就束手無策嗎?

  消費者有“前置選擇權”

  翻出手機短信,經常網購的李瑞數了數自己收到的促銷短信,雙11前夕共收到十多條信息,而雙11當天收到了近30條促銷信息。

  “這些信息內容都差不多,從寵物用品到居家用品,曾經買過的店鋪都沒把我忘了。”李瑞苦笑道。

  事實上,對於促銷短信的發送規范,法律法規已有明確要求。

  早在2012年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的《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就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電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電子信息接收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固定電話、移動電話或者個人電子郵箱發送商業性電子信息。

  “2013年10月修訂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引入了對消費者安寧權的保護,其中規定: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方禹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商戶如果想要通過由電商平台取得的用戶手機號碼發送促銷信息,必須事先征得用戶同意。

  而按照工信部於2015年發布的《通信短消息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請求用戶同意接收商業性短信息的,應當說明擬發送商業性短信息的類型、頻次和期限等信息;用戶未回複的,視為不同意接收。

  “的確收到的促銷短信都會附一句‘回TD退訂’,但即使回複TD字樣,我也沒收到過任何一個商家給予退訂進展的反饋。”張揚認為,退訂只是形同虛設,“該發的信息他們照樣發。”

  如何才能真正“退訂”電商平台上商家發送的促銷短信呢?在淘寶客服人員的提示下,記者了解到,對於接收促銷短信,消費者是有“前置選擇權”的:登錄淘寶網頁版,進入個人賬號管理後,選擇網站提醒一欄的營銷提醒,將“賣家主動發送促銷信息時,請通知我”一欄的手機接收選項取消即可。

  記者進一步體驗發現,在洋碼頭、小紅書等電商平台上,也都有類似的營銷提醒選項可供用戶選擇,只不過默認選項都是“可接收”促銷信息,如果不想接收此類信息,用戶需要重新設置。

  “這種默示設置有不合理之處,按照相關規定,發送促銷信息需要消費者的明示同意,而且電商平台將消費者的相關信息共享給商家時應該明確告知消費者。”方禹指出,從電子商務的性質來說,商家從電商平台收集用戶手機號碼後,應當僅限於在快遞服務中使用,在用戶收到貨物後,就不應當繼續使用用戶個人信息,甚至應該刪除用戶個人信息,否則就違反了網絡安全法所規定的“必要”原則。

  短信群發回報可觀

  從張揚此前收到的促銷短信看,這類短信絕大部分都是106開頭的。

  “106開頭的是利用短信端口發送的信息,這類信息是大眾最常遇見的垃圾短信,通過運營商平台發送,目前最多的是1069這個號段,該號段為三網合一短信通道號。”通信行業觀察人士項立剛告訴記者。

  法治周末記者通過百度以“短信群發”或“短信平台”等關鍵詞進行搜索,發現存在大量靠短信端口來群發短信的網站。記者隨機挑選了一個名為優易網的“客戶關系短信維護平台”,對方客服表示“發送一萬條以上信息每條6分錢”,充值越多優惠更多。

  “6分錢一條的話,利潤是4分錢,發送1萬條信息用不了10分鍾就能完成,也就是說群發短信者不到10分鍾就能淨賺400元。”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

  對此,項立剛表示,短信群發有高額的回報利潤,盡管目前對於端口類垃圾短信的治理手段已趨成熟,但在高額的利潤面前,《規定》中電信管理機構可處上限3萬元的罰款可謂是“隔靴搔癢”。

  上述業內人士坦言,對於端口類垃圾短信的治理,早在2008年工信部就開展了專項行動,但始終無法根治。這幾年聽到對垃圾短信的抱怨減少,主要原因在於移動互聯網的發展,短信功能被持續邊緣化,短信使用頻次減少,目前短信最大的用處是接收各種App發來的驗證碼。

  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發布的《2016年垃圾短信舉報情況》顯示,2016年垃圾短信被舉報達曆史最低,但67.6%的垃圾短信內容都涉嫌違法。

  垃圾短信仍存界定難點

  “能開展短信群發業務的公司都要經過電信部門允許,經過資質審核並頒發電信增值業務許可證。但由於對垃圾短信難以界定,所以許多業務公司都以承攬的是商家的廣告任務躲避監管。”上述業內人士舉例說,“你覺得是垃圾短信,但是商家認為是為顧客提供優惠信息,這方面很難界定。”

  項立剛也認為,在促銷短信中,有一些是商戶點對點發送的短信,對消費者而言,相關產品或服務信息的移動廣告,可能增加了購買選擇,節省了購買的決策時間成本,這類信息很難界定是商業廣告還是服務性質。

  “目前來看,用戶最直接有效的屏蔽垃圾短信的方法還是下載手機安全軟件。”項立剛補充說。

  方禹則認為,對於賣家自己發送促銷信息的行為,很難實現管理,建議電商平台能參照打車軟件平台通過技術手段屏蔽用戶真實電話號碼的做法,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不被未經授權的訪問、使用或泄露。

  “在雙11狂歡的天量成交額面前,用戶手機上的垃圾信息顯得微不足道,但是用戶安寧權、用戶知情同意權等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法律價值,無法僅僅用金錢財富予以衡量,卻在某種程度上顯示出了社會文明的發展水平。”方禹感慨道。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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