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與金管局續簽雙邊貨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達4700億港元。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鄺偉軒報道: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管局續簽了雙邊貨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達4000億元人民幣(約4700億港元),協議有效期3年,經雙方同意后可以再續期。
人行透過網站表示,人行與金管局認為,貨幣互換協議的續簽,有利於維護中港兩地及區域金融穩定,便利兩地貿易和投資,推動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
維護地區金融穩定
雙邊貨幣互換協議為內地施展「人民幣外交」的三大法寶之一,旨在加強內地與簽約方的雙邊金融合作,從而達到便利兩國貿易和投資,以及共同維護地區金融穩定的效果。
資料顯示,2016年人行與匈牙利中央銀行續簽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保持100億元人民幣(4160億匈牙利福林),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亦可以續期。除匈牙利外,人行亦與印尼、阿爾巴尼亞及冰島等國家,簽署了類似的協議。
所謂「貨幣互換」,通常是指市場中持有不同幣種的兩個交易主體,按事先約定在期初交換等值貨幣,在到期后再換回各自本金并相互支付相應利息的市場交易行為,按上述基礎簽定的協定稱為雙邊貨幣互換協議。
協議旨在保持雙方貿易正常發展,避免周邊金融不穩定帶來的不利影響。分析稱,本幣互換這種方式,能夠極大地激勵對外貿易增長;至於雙邊貿易結算改用本國貨幣后,亦符合經濟利益,在貿易結算中降低對外部因素的依賴,有一定程度的意義,因若使用第三國貨幣,或會意味或要與他國分享部分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