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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抗暴警官作供 力證黃梁2人挑釁 刺激群眾冲警防線

2018-03-14
来源:香港商报

  2016年2月8日深夜至9日清晨,黃台仰被攝得在砵蘭街一輛客貨車車頂上,用擴音器發言刺激人群挑釁警方。

  【香港商報网訊】旺角前年年初二凌晨發生大規模暴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否認暴動、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罪,案件昨日高院續審。多位當時在現場抗暴的警官供稱,目睹梁天琦和黃台仰不斷用擴音器發言,刺激群眾挑釁警方,包括黃台仰聲言:「我哋本土民主前線一定同你玩大佢。」

  30蒙面人放火燒牀褥

  時任西九龍機動部隊B連小隊指揮官麥寧峰昨早供稱,2016年2月8日晚上10時15分,他收到指示稱砵蘭街對出有交通意外,有人受傷,他遂帶同事嘗試到現場處理,但因現場人群起哄,令他們無法進入意外現場。麥指黃台仰當時站在高位上,用擴音器講了一些說話令人群起哄。

  從呈堂片段顯示,麥寧峰當時作出多個警告,包括「請唔好再掟嘢」、「舉緊兩隻中指嘅人士,我哋video team影緊你」及「請你唔好再掟玻璃樽,否則會提升武力層次」等。當他發出警告時,梁天琦同時發出了一個形式與警方警告相似的警告。麥亦聽到黃台仰叫喊:「我哋本土民主前線一定同你玩大佢。」

  麥稱,黃台仰大叫「3、2、1」后,人群冲向警方防線,警方遂用最低武力將前方示威者驅散,并用盾及警棍叫人群返回行人路,惟人群未有聽從。2時許,麥在5秒內聽到兩下疑似槍聲,并見示威者向彌敦道跑,見有30名蒙面示威者放火燒着放在砵蘭街及快富街交界的﨟褥。

  黃台仰用擴音器發指令

  凌晨4時15分,麥前進至山東街,見到前方30米的示威者放火及擲磚。麥從對講機中,多次聽到同事要求增援,但由於人手及裝備不足,故無法前往支援。

  下午,女高級督察吳倩儂供稱,在黃台仰發出「3、2、1」指示后,群眾即冲向警方防線,她們「受到猛烈冲擊」。凌晨3時50分,警方到達山東街與彌敦道南行線設下防線,當時有100至150名戴口罩的人士聚集,群眾則以拋物線方式將磚頭掟向警方,有警員因而受傷,亦有人搖晃路牌,致路牌倒下;從呈堂片段中所見,身處在砵蘭街的一名男警員頭部受傷流血,也有警員被另外3名警務人員抬離現場。

  有警員被圍攻 手指骨裂

  警署警長洪佩思供稱,凌晨4時,指揮官指示警員撤退,當時卻有警員被圍攻。她在奶路臣街時曾揮動警棍驅趕人群,期間其右手拳頭遭硬物擊中,雖然她戴上頭盔,但頭部仍被硬物擊中數下,當時感到頭暈而跌倒地上,事后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治理。經診斷后,發現其右手中指及無名指有骨裂情况。

  法官令法庭內不得用電子儀器

  另外,法官彭寶琴昨早開庭時向陪審團指出,已下命令法庭內旁聽席公眾人士不得使用手機、手提電腦或其他電子儀器,以確保審訊免受干擾。

  有關命令張貼在法庭門外,命令指:「為免可能騷擾審訊的進行,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彭寶琴在2018年3月13日下令,由即日起,撤回准許在法庭內的公眾人士使用文字模式通訊的許可:手提電腦、手提電話或其他流動通訊器材,需要關閉并放在袋內。」

  「案件與訟人、法律代表和有關人員及坐在本法庭內記者席的記者則不受此限制。另外,公眾人士亦可在法庭延伸部分繼續使用文字模式通訊。」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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