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日通過政府與甘道23號(上圖)的業主進行非原址換地,以保育該幢歷史建築作活化再用,供公眾使用。甘道23號大宅在2011年被古物諮詢委員會評為一級歷史建築,即屬「具特別重要價值而可能的話須盡一切努力予以保存的建築物」。根據已獲批准的換地協議,業主會把甘道23號大宅及整個地段交予政府作保育和活化之用,同時政府會把鄰近一幅面積相同的地段批予該業主發展私人住宅。
甘道23號大宅建於1887年,為山頂現存最古老的19世紀維多利亞式古典大宅,最初名為「Stonyhurst」,乃私人住宅。首任業主法蘭些士(J.J.Francis)是御用大律師,曾負責起草「妹仔」事宜的「擬設華人保良會專保護婦女及幼童章程」,即現時的《保良局條例》。法蘭些士在大宅居住7年,1921年大宅被香港電燈購入,現由長實旗下子公司天盛持有,多年來大宅供不同住戶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