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在有條件下不追討早前被取消議員資格(DQ)4人的薪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在有條件下不追討早前被取消議員資格(DQ)4人的薪津,4人為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惟仍會追討他們已預支的營運資金,并歸還手機及電腦等資本項目。
梁君彥:決定兼備法理情
立法會行管會昨日決定,在有條件下不追討被DQ4人各270萬至310萬元薪津。行管會主席梁君彥表示,4人仍需要歸還19萬至31萬元的預支款項,包括已預支的營運資金,并歸還手機及電腦等資本項目,如果在限期前未歸還,會以法律程序追討連同薪津的全數款項。
梁君彥強調,今次是以法理情兼備的原則處理,考慮政府的回覆及法律意見后,認為有法律依據提出申索,但考慮到4人可能提出抗辯理由、成功追回所有款項的可能性,加上繼續追討涉及訟費達8位數字公帑,認為違反審慎理財原則,因此作出有關決定。他又表明,立法會不會向4人支付去年7月首半個月的薪金,至於議員助理的薪酬則會計算在營運開支內。
對於行管會決定不追討4人薪津,團體「政中香港人」表示不滿。他們昨早派出代表到立法會外請願,不滿政府沒有要求行管會盡力追討有關薪津,甚至提出用「撇帳」方式處理,質疑政府無權「慷市民之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