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曾被判囚4周,入獄時遭剪髮。資料圖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萬家成報道:前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就男性囚犯需要剪髮涉及違反《基本法》的司法覆核案件,高等法院上訴庭昨早宣判懲教署上訴得直,撤銷原審判決,維持現行男性囚犯需要剪短頭髮的規定,並要梁國雄支付懲教署一方的訟費。懲教署歡迎上訴庭判決,並指會依法執行有關政策。
梁國雄在2011年因衝擊立法會遞補機制論壇而被判囚4個月,服刑期間被剪去其招牌長髮。他出獄後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在去年1月判梁勝訴。新守則原訂去年6月1日生效,代表懲教署的律政司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新守則獲准暫緩執行。律政司指男犯暴力行為的風險較高,長髮可做武器,亦可因被拉扯而受傷,故與女犯待遇不同及不構成歧視。
長毛須支付訟費
上訴庭判詞指出,懲教署是以傳統或社會一般的基準去規範對囚犯外觀的整體,並非只眼於髮型,而男女方面亦有不同規限,例如男性不可留長髮的同時,女性亦不可化妝。在髮型方面,懲教署是要求男女均須留社會傳統或一般認定的髮型,雖然有個別男士喜愛留長髮,但社會上普遍仍認為男士一般是蓄短髮,懲教署亦須確保一眾囚犯須達至全部人一致,因此才要求男囚犯全剪短髮。法庭認為,此規定並沒令男性受到特別不利的對待,因此不構成歧視。
因此,上訴庭最終裁定懲教署上訴得直,並撤銷原審判決,梁國雄須支付訟費,但由於梁獲得法援資助,故法援署須替梁支付部分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