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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早規管共享經濟

2018-07-19
来源:香港商报

  作者:立法會議員 周浩鼎

  近年共享經濟的新型經濟模式逐漸出現於社會,不但推動了經濟發展,亦令越來越多人享受到共享資源帶來的便利。但與此同時,也對現有的營商環境和法律體系構成挑戰。而且,在實踐過程中出現不少問題,包括服務提供者質素欠佳,以及對消費者保障不足等。因此,內地及不少國家和地區已開始就相關企業進行規管,將共享模式納入正軌。

  反觀香港,目前並無具體的監管政策,政府也沒有一套完整的思路,而且在面對有關爭議時,採取了比較保守的立場。有見及此,民建聯上星期公布了《應對共享經濟建議書》,詳細闡述民建聯應對共享經濟的構思和重要建議。

  民建聯認為,隨着共享經濟模式在香港日趨普及,出現了相關訴訟以及消費者權益受損的情況,甚至令不少居民飽受滋擾。其中一個例子是,由於政府沒有一套完善的規管措施,因此令共享單車亂泊問題慘不忍睹,甚為擾民。這令監管問題變得迫在眉睫,若遲遲不進行相關研究及採取應對措施,可能會令香港落後於世界發展形勢,長遠影響香港國際大都會的地位。而且,任由這種經濟模式長期處於灰色地帶,既不能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亦為相關從業員帶來不確定的法律風險。

  民建聯認為,應盡快將共享經濟納入規管,令其運作合乎規範。措施包括成立共享經濟委員會,集合官方、學界及業界,對行業進行研究,及落實規管等事宜。同時,亦應協助推動共享經濟企業的認證制度,並在個別地區或層面推行試點計劃等等。

  另外,應將共享經濟的定義限於對閒置資源的運用,使之不會成為純粹牟利的一個新途徑。

  目前,由於香港對共享經濟未有規管,以致部分傳統企業打着共享經濟的旗號營運,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也令部分消費者的權益受損。若政府日後確定了共享經濟的規管標準,選定合資格的企業進行監管,就應同時加強整頓不合資格的偽共享經濟企業,以減少擾民的情況,以及加強保障相關業界及消費者的權益。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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