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信
日前,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他正考慮引用《社團條例》第8(1)(a)條所授予的權力,命令宣揚「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停止運作。為了包庇同夥,同屬反對派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便在節目中質疑:「糾黨買槍枝鬧革命,當然算作是行動,但是民族黨只是講一下『港獨』,連人數都只得幾十人,香港人已忘記了他們,國家安全又怎樣受到威脅?」
不可破壞國家安全
任何不含政治偏見的人,都能看出梁家傑在砌詞狡辯。首先,我們不能假定一個組織人數少,便不會做出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只要他們曾經做過破壞國家安全之事,人數多寡不是抗辯理由。況且,今日香港民族黨人數不多,梁家傑又憑什麼保證,他們將來不會壯大,發展成龐大的組織?
其次,一個組織有沒有知名度,跟他們會否破壞國家安全,根本沒有任何關連,因為從理論上而言,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秘密組織,密謀種種破壞國家安全的行動。為了行動成功,他們甚至會在起事之前,蓄意保持低調,以免引起警方懷疑,最終導致圖謀敗露。因此,梁家傑提到民族黨已被港人遺忘,絕不可能是合理的抗辯理由。
梁家傑最荒謬的地方,在於他竟然把民族黨的種種言行,淡化成「純粹講一下」。他作為大律師,沒理由不知道「討論」和「主張」的分別,也不可能不知道什麼叫「煽動」和「教唆」。若說民族黨的陳浩天,由始至終只是「探討香港可否獨立」,你還可以說他在「討論」。現在,香港民族黨是在其創黨宗旨表明要「建立自由而獨立的香港共和國」,並且印制刊物宣揚其主張,這便是「煽動」或「教唆」。
不可勾結「台獨」勢力
事實上,言論自由並非毫無限制,世上所有普通法國家,都會禁止「煽動」或「教唆」他人從事不法活動。民族黨四處宣揚「港獨」理念,爭取港人支持,即使沒有人因為他們主張分裂國土的言論而行動,也不代表他們沒有「煽動」或「教唆」。況且,香港民族黨曾經派人參加立法會選舉,代表他們不是純粹地宣揚政治理念,還希望藉著參政而獲得政治權力。雖然他們被選舉主任DQ了,但也不代表人家無意奪取香港的政治權力吧?
更重要的是,梁家傑蓄意淡化民族黨宣揚「港獨」的作為,包裝成「純粹講一下」,其目的便是要轉移視線,讓人忘記香港民族黨勾連「台獨」勢力的事。事實上,陳浩天剛剛才在今月1日,前往台北出席「台獨」組織的記者會,並且接受當地政團款待。即使我們退一步,不把民族黨宣揚「港獨」視作「煽動」,陳浩天跟「台獨」政團勾連一事,曾獲傳媒廣泛報道,梁家傑為何隻字不提?
須知道,根據《社團條例》第8(1)(b)條,本地政團不能跟境外政團建立聯繫。港人享有結社自由,但是沒有勾結境外勢力的自由,即使其聯繫尚未帶來國家安全的實質威脅,也是法律所不容。梁家傑隻字不提陳浩天勾連「台獨」勢力,是否擔心大家記得,他在過去也曾經常勾結境外政治勢力,擔心自己所屬的公民黨,也會因此而被取締?這個問題,只有梁家傑本人才知道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