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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襲途人案上訴列舉28疑點

2018-08-09
来源:香港商報网

  朱經緯提上诉昨到高等法庭应讯。

  【香港商報网訊】前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非法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執勤時用警棍襲擊途人,早前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判囚3個月,他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上訴一方陳詞時,列舉28個原因,質疑事主鄭仲恆證供的可信性,包括其傷勢與醫生診斷不同,所述的現場情況與新聞片段有出入等,又認為原審裁判官當時未有分析證供,卻完全信納事主的說法,直言法庭應具批判性地、退一步檢視證據。案件今日繼續聆訊。

  申請呈上足本新影片佐證

  代表上訴人朱經緯的資深大律師郭莎樂甫開庭時,向法庭申請呈上足本新影片,表示該影片的連貫性可讓法庭了解事發前及當時情況。惟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麥禮士質疑案發時事主鄭仲恆正站在行人路,亦無人向警方作出反抗行為,認為影片對法庭裁決無幫助。法官黃崇厚則建議先聽取雙方的上訴陳詞後,再決定會否批准影片呈堂。

  混亂間誤用武力並非惡意

  郭就上訴陳詞時表示,朱當日的行為屬電光火石間的決定,並真誠相信需使用武力清場。惟朱並非「想要」揮棍,而是當時情況令他「需要」這樣做。雖然朱所使用的力度超乎其想像,但面對當時混亂的情況,或會犯錯,而朱的錯誤並非惡意,法庭須考慮朱使用非法武力的意圖,若果朱沒有此意圖,他理應被判無罪。

  此外,事主的傷勢也是輕微,加上朱為經驗豐富的指揮官,當時尚餘三周便退休,事發時亦一直被眾多鏡頭捕捉。他當時也只是執行職務,惟事件被廣泛報道,只看到事主被襲,未有看到事發前的情況,以及了解事主和其他人的言行。而審訊時庭內情緒高漲,事主作供時不止一次失去耐性,但裁判官未有分析,卻單純表示接納事主的供詞。

  事主IG帖文曾參與非法佔領

  郭另指,Instagram等社交媒體可反映其想法,事主聲稱當日因擔心女友人的安全而到達現場,但根據Instagram帖文,事主曾在佔領期間留守及於事發前受傷,郭引述事主曾發布「conflict but we win finally」的帖文,認為他所指的是示威者重奪旺角道路一事,亦可見他為行動的活躍示威者。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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