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順風車“三月兩起命案” 滴滴做錯了什麼?)
2018年8月26日中午,記者來到了位于北京上地的滴滴全國總部大樓,從樓外可以看到辦公樓內無人上班,只是偶爾有幾人從大門出入。
僅僅時隔3個月,順風車再出命案,讓滴滴蒙上了“噬血”的陰影。
面對輿論集中向滴滴的“討伐”,滴滴也在事發後接連發布多份聲明並回應: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那麼,滴滴到底做錯了什麼?
順風車三月兩起命案 滴滴到底做錯了什麼?

現象:三年間滴滴衍生諸多刑事案件
滴滴順風車司機殺害空姐一案發生3個月後,同樣的悲劇再次上演。
8月25日上午11時25分,據樂清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報:8月24日17時35分,樂清警方接群眾報警稱其女兒趙某(20歲、樂清人)于當日13時,在虹橋鎮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14時許,趙某向朋友發送“救命”消息後失聯。
接報後,樂清警方立即啟動重大案件處置預案,並于25日凌晨4時許,在柳市鎮抓獲犯罪嫌疑人鐘某(男,27歲,四川人)。經初步偵查,該滴滴司機鐘某交代了對趙某實施強奸,並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目前,受害人屍體已找到,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空姐案”的余波尚未平息,滴滴順風車再次出現司機殺人事件,讓滴滴深陷輿論漩渦。不少用戶在“指責”滴滴對乘客人身安全保護上不作為的同時,也用實際行動——卸載滴滴app來表明自己的決心。
在《關于樂清順風車事件的自查進展》聲明中,滴滴表示,隨着服務體量的增大,順風車安全管理和處置能力也面對巨大的挑戰,特別在潛在風險識別、流程制度設計、快速響應等方面有許多亟待改善的地方。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當前曝光的“三月兩起命案”,滴滴車主打人、強奸等案件近年屢見報端。那麼,這到底是基于龐大司機人數的必然現象,還是滴滴平台管理模式確實蘊含着安全風險?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海澱法院網在今年“空姐乘坐滴滴順風車遇害案”發生後的5月14日發文,試圖通過刑事司法實踐來剖析這一問題。
海澱法院網的案件梳理從地域范圍上橫跨全國;時間范圍集中在近3年;罪名性質從殺人、搶劫等惡性案件到故意傷害、詐騙、盜竊等;但都顯示,滴滴平台所衍生的刑事案件數量,遠高于公眾所知悉的數量。
其中,海澱法院網特別指出,“強奸、猥褻,順風車主較為集中,因滴滴出行而引發的強奸、猥褻案件基數較大,手法多為通過搭載乘客(女)並在後續交往中實施侵害;但將犯罪行為限定為行駛途中後,案件數量大幅減少,且多集中為順風車車主”。這也正是滴滴順風車近期“三月兩起命案”的直接寫照。
律师:滴滴責任更多在客服體系
現如今,以“美好出行”為己任的滴滴已經被千夫所指,因為兩次命案的發生,讓很多用戶認為,滴滴似乎並未將“保護乘客生命安全”作為第一標准。
對此,央視深夜發表《三問滴滴,以生命的名義!》評論,對滴滴公司連發三問:管理哪里去了?責任哪里去了?監管哪里去了?人民日報也在評論中指出:“整改期再出慘劇,稱得上怙惡不悛。這起悲劇完全可避免,平台的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盡管滴滴一時間為千夫所指,也有法律界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客觀表示,接連出現命案,平台責任固然難逃,但具體責任大小還需要法律層面的判斷。
回溯整件事,記者注意到,與此前輿論集中指責滴滴對順風車司機審查不嚴略有不同,此次事件發生後,輿論的焦點在于滴滴客服平台的“踢皮球”。
北京志霖律师事務所副主任,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也認為,此次事件滴滴的責任更多是在客服體系方面存在問題。
據趙佔領介紹,順風車不屬于網約車,不受網約車管理辦法的規范。順風車平台的性質是為順風車車主和乘客提供信息服務的平台,而非網約車平台,不承擔承運人的責任。作為信息發布平台,滴滴順風車如果如聲明中所說,確實審核了司機的身份和車輛、車牌信息,不存在直接的過錯,法律上而言對于乘客遇害沒有責任。
而在客服反饋方面,如事件中遇害女子趙某的大學室友所言,滴滴客服方面當時一直表示要將情況申報,需要上級來處理。
針對這一細節,有媒體向滴滴方面求證,滴滴表示由于平台每天會接到大量他人詢問乘客或車主個人信息的客服電話,而滴滴無法短時間內核實來電人身份的真實性,也無法確認用戶本人是否願意平台將相關信息給到他人,所以滴滴無法將乘客和車主任何一方的個人信息給到警方之外的人。同時,滴滴在接到趙女士親屬電話反饋後建議其盡快報警,並在接到警方依法調證的需求後及時提交了相關信息。
對此,趙佔領認為滴滴客服的反饋與處置存在不足,但平台上的個人信息也屬于隱私權,隨意泄露也是違法行為。“目前所有的網絡平台都是這樣的做法,如果不經核實身份,不是公安機關,任何人都可以很輕易地獲取平台上其他用戶的個人信息,則平台會失去所有用戶的信任”。
焦點1:缺乏與警方有效溝通機制
更大的爭議點在于滴滴客服對于警方要求也“置之不理”。
樂清警方發布的案件通報中描述:“16時41分許,該所民警利用朱某某手機與滴滴客服溝通,在表明警察身份後希望向滴滴客服了解更多關于趙某某所乘坐的順風車車主及車輛的相關信息,滴滴客服回復稱安全專家會介入,要求繼續等回復。”
“17時13分許,滴滴客服向該所民警反饋稱趙某某在13時許預約了順風車後已于14時10分許將訂單取消,並未上車。民警質疑上車後還可以在中途取消訂單,再次提出要求了解該順風車司機聯系號碼或車牌號碼以便于聯系,未果。”
警方接連兩次與滴滴客服方面提出查看司機信息,皆遭拒絕。對此,法律界人士表示,這體現了滴滴缺乏與警方有效溝通機制。
漢盛律师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旻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滴滴公司客戶的隱私保障在先還是公權力保障在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所有公民以及企業都有配合公安部門偵查取證的義務。“本案中的公安機關並沒有無限制地要求滴滴公司提供與本案案情無關的人員的隱私情況,而是要求調查與犯罪行為有關的相關信息。所以我們認為滴滴公司的做法顯然不妥。”
焦點2:客服投訴平台形同虛設?
事實上,客服系統的問題在滴滴平台存在已久,但似乎一直沒有引起滴滴方面的重視。
2016年5月,深圳一名24歲的女教师在搭乘滴滴順風車的過程中失聯,被害人家屬因聯系不到女教师,于是將電話打到了滴滴客服平台,沒想到卻得到了“滴滴客服已經下班”的回復。最終,這位女教师遇害。
回到事發時間,那時正是滴滴和優步合並前3個月,也是雙方對戰最激烈的時候。瘋狂的補貼、持續不斷的融資、用戶數的飛速增長,彼時的滴滴在大眾眼里宛如一顆冉冉升起的明星。而當時每天對比着兩個app里折扣力度的用戶,可能也並未像今天這樣注意到一個同樣年輕的生命,在搭乘滴滴順風車的途中慘遭殺害。
事實上,保護個人信息隱私與確保用戶人身安全問題之間如何平衡,一直都是滴滴這類平台需要解決的問題,從接連發生的事件來看,顯然這一問題還沒有很好的解決方案。
“這是個法律問題,需要法律進行規范,不然會導致平台對隱私保護無限濫用。”李旻表示,當前法律上並未對這種情況進行界定,此事件的發生或許可以促使我國立法部門對個人隱私的保護方式及范圍進行明確界定。
據南方周末報道,過去4年的50起滴滴司機性騷擾事件中,許多當事人對客服的處理很不滿意。屢出問題,卻似乎改變並不大。那麼,這種客服平台是不是形同虛設?
趙佔領認為,對于大多數情況下的客服反應,平台還是有效的,只是對于一些對時效性要求比較高的投訴,特別是這種刑事案件的投訴,絕大多數客服平台應對能力還不夠。
更深入一層的原因還在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滴滴一線客服工作是被外包公司所承攬,滴滴客服並非自家員工。
顯然,復盤滴滴系列刑事案件,盡管包括法院在內的觀點認為,將所有案件都用來討論平台責任有失公允。但也正如海澱法院網所述:作為一個深植于日常消費、掌握海量數據和交易量的公司,現在也許是時候要求滴滴出行拿出徹底整治的方案了;而這顯然不是100萬元懸賞和暫停現有注冊審核就能夠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