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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廣告待規管

2018-08-29
来源:香港商报

        立法會議員 黃定光

  鑒於近年經常有市民在財務公司或財務中介誘騙迫使下借下一身債,加上媒介廣告鼓吹借貸消費的風氣,民建聯早前進行了一次財務公司規管的電話調查,嘗試探討政府檢討財務公司相關法例及監管的需要。

  近年財務公司或者信用卡廣告越來越鼓吹借貸消費及過度消費的生活模式,宣傳內容及手法都衝擊青年人,更有應用微電影「洗腦」式推廣。有財務公司容許借貸人擁有越多社交平台朋友以及大學學業積分越高,就可貸出越多款項。事實上,民建聯收到不少家長投訴,指財務公司廣告對象以年輕人為主,亦有不少熱門明星參與拍攝,宣傳內容與中國人傳統的「應慳則慳」觀念不同,令家長憂慮會對未有經濟能力的年輕人帶來不良影響。

  是次調查結果顯示,一成七被訪者表示自己或家人有向財務公司借錢的經驗,反映市民向財務公司借貸的情況並非鮮見,當中透過廣告或街上傳單以及財務中介找財務公司借錢的比例均逾兩成,七成一被訪者在過去半年曾經收過財務中介公司的推銷電話。

  另外,七成三被訪者認為近年相關電視廣告有鼓勵過度消費的問題,逾半人認為現時廣告宣傳的忠告字句不足夠,七成一被訪者認為不應容許財務公司毋須審查客戶收入或信貸紀錄,便借錢給客戶,亦有超過六成人認為現行《放債人條例》的放債年息上限60厘太高。

  針對貸款廣告內容經常鼓勵市民過度消費及借貸,容易誤導市民,荼毒青少年和兒童,民建聯建議政府應就廣告內容及播放時間作適當限制,並在「借錢梗要還,咪畀錢中介」的忠告字句以外,加上新的勸諭句語,以強調審慎借貸的重要。同時,應盡快落實設立法定拒收信息登記冊,讓電話用戶藉登記表明拒收推銷電話,從而加強規管財務公司的電話促銷活動。

  除此以外,我們亦建議政府全面檢視相關政策及法例,包括研究降低放債年息上限,研究檢討現有對財務公司的監管模式,從現時由警務處負責,改為由金管局執行,並制訂獨立一套須對貸款人進行貸款限額和壓力測試的規定,以及進一步加強向公眾宣傳可查閱財務中介資料的措施。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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