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召回以下车辆。
(一)自2018年9月28日起,召回部分进口路虎新揽胜、路虎新揽胜运动版和路虎全新一代发现系列汽车,共计23辆。具体如下:
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6日生产的部分2018年款进口路虎新揽胜系列汽车,共计3辆;2017年9月13日至2018年2月22日生产的部分2018年款进口路虎新揽胜运动版系列汽车,共计14辆;2017年11月23日至2018年2月5日生产的部分2018年款进口路虎全新一代发现系列汽车,共计6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在售后升级过程中,装配了与车辆不匹配的图像处理模块软件,导致自动刹车辅助系统可能无法正常工作,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升级改进过的图像处理模块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自2018年11月30日起,召回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10月25日生产的部分2018年款进口新款揽胜运动版插电式混合动力系列汽车,共计1,772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车辆蓄电池充电器控制模块的冷却液隔板无法起到密封作用,冷却液可能渗入到模块内部,导致模块的电子部件损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车辆继续行驶,外部照明和仪表显示将无法正常使用,极端情况下12V蓄电池可能因无法继续充电而逐渐耗尽电量,车辆将失去动力,存在安全隐患。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蓄电池充电器控制模块,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