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一對夫婦欲透過「白居二」計劃置業,惟2人總入息卻稍為超出上限535元,他們任職廣告公司的友人涉協助偽造文件,聲稱女方為其廣告公司員工,並將薪金「報細數」,從而令夫婦免除逾284萬元地價購入單位。該名東主早前承認一項作出虛假陳述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涉案夫婦否認控罪候訊
涉案夫婦為36歲的胡嘉朗與39歲的譚浩傑。胡案發時為歐萊雅(L’Oreal)香港有限公司的採購員。2人早前已否認一項欺詐罪,案件將於本月29日預審。認罪被告謝國鴻,現年38歲,為廣告公司東主。
案情指,謝國鴻所經營的「紅二製作室」,自2011年起與L’Oreal合作,從而認識女被告。兩夫妻於2013年1月向房委會呈遞兩份工作證明文件,其中列出女方任職L’Oreal,當時兩人收入並未超過「白居二」已婚夫婦4萬元之入息上限,可進一步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惟到翌年1月,兩人的入息稍為超出上限,總收入為40535元,房委會遂要求2人釐清入息問題。
夫婦涉做假免補284萬地價
房委會其後收到兩人的入息證明,顯示胡任職於「紅二」,月薪為1.6萬元,即比起原先在L’Oreal工作的薪金為低,從而夫婦的總入息調低逾2600多元,獲批購買資格證明書。同年6月,夫婦獲房委會發提名信及資格證明書,以聯合白表買家身份,以483萬元成功購入筲箕灣東旭苑一高層單位,兩人免補逾284萬元地價。
去年3月27日,3人被捕。當時謝招認曾製作及簽署虛假證明文件,以協助夫婦申請「白居二」置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