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下月將就移交逃犯修訂草案交給立法會審議,這是堵塞香港法律漏洞的重要舉措,無論作為全港各區工商聯會長還是香港公民,於公於私,都應給予支持。
堵塞重大法律漏洞
法治是香港維護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基石,對全港各區工商聯來說,良好的法治環境無疑是不可或缺的。作為會長,有責任代表我們的會員支持移交逃犯修訂草案。
法治也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作為香港公民,當然不能對重大的法律漏洞視而不見,誰都不希望香港成為逃犯天堂。
移交逃犯原本是修補香港法律漏洞、堵截跨境罪案的措施,一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所說,現時特區政府已簽署的20份長期移交協定,也並不是全部納入46類罪行,故此,因應移交區域對象的情況對於納入罪行範疇有所調整,本是務實的做法。而現今被剔除的9項罪行,包括破產、公司法律罪行、證券期貨、知識產權版權、環境污染、貨物資金進出口、非法使用電腦、財政相關、課稅關稅以及虛假商品說明等。
另外,特區政府亦會將移交門檻提高至只處理可判監3年以上的公訴案件;移交還必須符合雙重犯罪原則,不會移交政治罪行疑犯,不能一罪兩審,請求移交一方不能判處疑犯死刑,疑犯亦可申請人身保護令,並可就決定提出司法覆核。這種種做法都是對被申請移交者的保障,亦可避免機制被濫用,同時照顧到維護本港法律的精神,例如本港不設死刑,故亦不願疑犯被移交後,接受這種刑罰。
已照顧各方疑慮
事實上,特區政府提出修訂條例時,已照顧到市民的疑慮,為移交程序設定門檻,例如,移交程序必須是由行政長官向法庭提出而啟動,必須經過法庭的引渡聆訊,才作出裁決。而整個移交程序的重點在於符合香港現有的司法標準,必須是香港與世界其他司法管轄區都同樣構成犯罪,以維護本港引以為傲的法治精神。如今特區政府再申明其中細節,當可進一步釋除各界疑慮,為草案通過鋪平道路。
這個香港特區的重大法律漏洞是由去年轟動港台的一屍兩命案件引起社會關注的。台北士林地檢署要求香港遣送陳姓嫌犯到台灣偵審。台灣方面對陳姓嫌犯依殺人罪通緝,時效37年6個月。案情是非常清晰的,殺人嫌犯遲遲不能就此轟動港台的命案受到司法審判,關鍵就是香港法庭無權處理境外兇殺案,而港台兩地之間又沒有互相引渡逃犯協議,使得這宗案件陷入膠狀態。
很明顯,移交逃犯條例的修訂,本是出於維護香港法治環境的需要,但是反對派故意將事件高度政治化,完全無視香港社會要求堵塞法律漏洞的主流意見。他們不僅對香港的法治環境不負責,對香港的營商環境不負責,對香港社會的安定不負責,更加對港人的切身安全都不負責。
本人認為,特區政府為了政通人和,採取折衷辦法剔除9項罪行,已經特別照顧了部分商界人士的擔憂。本人身為香港商界一員,當然對堵塞香港法律漏洞、保障香港長期擁有良好的營商環境高度重視,非常希望特區政府的移交逃犯修訂草案可以順利通過。
全港各區工商聯會長 盧錦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