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委員會開會投票,四個放寬海外醫生實習期的安排全部被否決。這個結果引起社會輿論嘩然。
醫務委員心口不一
弔詭的是,投票前醫學會的問卷調查顯示,逾六成醫生贊同通過職業資格試的專科醫生可免除整個實習期,但投票出來的結果,卻明顯違反大多數醫生的意願。投票結果出來之後,傳媒訪問多位醫委會成員和醫學界的代表人物,各人也眾口一詞對結果表示失望。那就奇怪了,似乎大家都支持的事,為何結果卻被否決了呢?很遺憾,投票制度是投暗票,沒人知道到底哪一位委員心口不一,「講同做係兩回事」。
香港過往崇尚大市場、小政府,很多東西都依賴所謂「專業自主」。醫生的管理制度,要醫生自己說了算;如何限制濫用招標買樓,何謂豪宅,發展商自己說了算。在過去幾十年,這一套在香港似乎行之有效,但時移世易,既然問題不斷出現,「專業自主」監管所出來的結果是違背公眾利益的話,我們必須要反思,究竟是否應該放任如此?
正常邏輯都知道,所謂「專業自主」,有很明顯的球員兼裁判的問題。雖然公立醫院的工作多到做不完,放寬海外醫生來港執業可以令本地醫生輕鬆一點,但放寬海外醫生不用實習,等於不用海外醫生從低做起,一些有着豐富經驗的海外醫生,會否搶佔了本地醫生的晉升機會呢?雖然政府官員多番派定心丸說不會,但從投票結果所見,仍然無法釋除本地醫生的疑慮。
須改變小政府理念
傳媒輿論往往老生常談,說什麼醫生應該以公眾利益為重,捨小我成大我,云云。但反過來問,一個制度,如果是要求參與制度者必須品格高尚、大公無私才可以發揮作用的話,這樣的制度明顯有很大問題。好的制度,應該是容許參與者自私自利,不同人的自私,出來的結果卻是對公眾最有利的,這才是好制度。醫生成員過往一直是醫委會組成的主體,過去幾年哪怕政府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去增加其他界別的成員,現實所見醫生委員仍然把持超過一半席位,他們大可以阻擋一切有潛在可能損害其利益的方案通過。也許接受訪問的時候滿口公義,但到投票的時候卻要求投暗票,然後身體很誠實地選擇維護自身利益,阻擋潛在競爭者的高牆越高越好。老實說,自私地維護自身利益乃人之常情,既然有這麼好的機制去保障我的自私,我為何不自私呢?這個問題不是留給醫委會的,是留給特區政府和所有香港人去回答的。
所謂專業團體自律自管,前提是專業團體必須能超越自身利益,以社會福祉為優先,但現實所見這是奢望。香港回歸後已經不斷有人提出,特區政府要改變過往小政府的理念,更主動有為地實施管治,但現實所見改變不大。任何改變都要觸動既得利益者,如果政府不強勢推動,市民不團結支持,任何改革都難以成事,苦果只能由市民自己承受。
學研社成員 吳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