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政府計劃修訂《逃犯條例》,英國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繼提出「一國1.5制」言論後,再有下議院議員聯署,要求討論本港修訂《逃犯條例》事宜。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陸慷表示,由於的確有現實情況證明有需要修訂《逃犯條例》,中方反對其他國家以今次事件造文章,干涉中國內政,認為有關行為沒有道理。
陸慷指出,修例屬於特區政府內部事務,其他國家無權干涉,因應今次修例,港澳辦已聯同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表明態度,指修例屬於加強特區政府與其他地區和國家之間,開展合作的必要措施。
鄭若驊強調逃犯移交要制度化
另外,本港有法律界選委發表聯署聲明,促請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應表示,相信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會聽到相關意見,作出適當考慮。她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要有制度性方法處理逃犯移交,以將逃犯送回相關地方進行審訊。至於逃犯移交是否可以就追溯期劃線或不設追溯期,鄭若驊表示,《逃犯條例》是要處理有關疑犯所犯的罪行,因此難以免卻有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