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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綸:丁權案是否上訴5月初有決定

2019-04-12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新界丁權司法覆核案早前有裁決,判詞指以私人協約或換地形式建丁屋違憲,但經免費建屋牌照批的丁權則仍屬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即原居民可利用私人土地建丁屋。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昨日出席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前稱,因應案件裁決,地政總署暫不會接收私人協約及換地的新丁屋申請,已有的申請亦會暫停處理。他及後在會上透露,政府將於5月初決定會否就案件提出上訴。

  黃偉綸表示,丁權案中法庭判詞清楚說明合資格新界原居民,一生人在自己土地申請建一次丁屋,即免費建屋牌照,為《基本法》下合法傳統權益,政府亦會繼續目前免費建屋牌照政策的處理。

  議會陣線的朱凱廸表示,雖然免費建屋牌照屬合法傳統權益,但現時出現包括建屋可在同一條鄉、建成後亦可出售,關注是否應有所限制。實政圓桌的田北辰亦關注,政府會否盡快研究900公頃鄉村式發展地帶可否盡快釋放。

  黃偉綸說,丁屋申請並非每宗都獲批,政府會檢視申請,同時亦有限制,如果出售,5年內賣出就可能要補地價。他重申,900公頃土地中適合作高密度房屋發展並不多,雖然不排除研究檢視,但亦要善用資源,也要視乎有關官司會否提上訴。

  还有團體指,裁決可令逾900公頃的官地或有望釋出作發展用途,黃偉綸指部分用地零散,未必適合高密度發展;加上現時仍需要視乎官司日後的發展,才決定會否審視用地的日後用途。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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