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常務副理事長 葉建明
一場修訂《逃犯條例》,反對派醜態畢現。從一讀開始的「拉布」,到利用專門委員會選主席進行「議會暴力」,破壞立法會正常秩序,導致立法會出現歷史上「最黑暗」也「最醜陋」的一天。
法律漏洞待堵塞
反對派的目的很明確,就是拉垮修訂《逃犯條例》。為此,他們不僅在立法會內群魔亂舞;在議會外,他們還煽動市民上街抗議;他們更不以為恥地一再到海外搬兵,乞求海外敵對勢力對特區施壓。修例僵局至此,情況並不樂觀。特區政府更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地調動更廣泛民意,就像當年反「佔中」那樣,以滔滔的民意支持政府清場,最終反對派「佔中」以失敗告終。這一次,也需要靠民意護航,完成條例的修訂。
過去一些天,沉默的大多數對修訂《逃犯條例》的確不怎麼關心,因為絕大部分人認為,我是守法居民,不犯法,《逃犯條例》與我無關。反對派也正是看到這一點,便把修訂《逃犯條例》妖魔化為「送中條例」,試圖在港人與內地實現越來越緊密聯繫,越來越多港人到內地就學、就業、居住這個大背景下,恐嚇港人,讓港人產生聯想,主動「對號入座」,進而產生「恐懼」。
修訂《逃犯條例》是為了什麼,肇因是一名香港青年在台灣殺了一個花季少女逃回香港,雖然台灣士林地檢署多次向香港特區政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是,在港台沒有移交協議的情況下,香港檢方無法以殺人罪起訴,也不能將其移交給台灣警方。特別可悲的是,香港檢方僅能以該嫌犯返港後盜用女友信用卡的「盜竊罪」,以及處理被害者手機、相機等物品的「處理贓物罪」起訴,完全不能還受害者一個公道。這是香港法律的一個漏洞,不堵塞,不足以體現法律的公平正義。
反對派恐嚇誤導市民
更深層的理由是,香港作為一個進出最為方便的國際知名都市,需要通過法律來保障安全。一個更安全的環境,既是本地居民,也是海外投資者和遊客所需要。如果不修法例彌補漏洞,香港將可能成為「逃犯之都」、「犯罪者的天堂」,我們的和平安寧可能毀於一旦。
當前世界動蕩不安,安全問題是任何一個國家和地區的重中之重,加強地區和國家的司法協助與合作,共同打擊和防範各類犯罪,是全球面臨的共同責任。此時此刻香港修訂《逃犯條例》,有迫切性,符合除了逃犯之外所有人的利益,也包括任何在香港投資、工作的外國人的利益。歲月靜好不是上天賜予的,需要更加完善的法治保護。
在香港做反對派一直是比較容易的事,因為他們多少年以來的手段就是靠恐嚇來誤導市民,此次也不例外。他們宣稱,無論是港人,還是在香港的外國人,只要內地有需要,就會被移交到內地,受到非法待遇。他們自以為,阻撓《逃犯條例》修訂的殺手?就是針對一些市民對內地的不了解,觸動他們對內地的「恐懼」。但世界都看得見的是,改革開放40年,中國內地法治建設不斷進步。今天中國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之一,殺人犯罪率遠遠低於美國和英國。這對於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經濟發展還很不平衡的國度來說,如果沒有一個不斷進步的司法制度和法治環境,能夠做到嗎?
市民聯署支持修例
反對派以內地司法制度不透明、不公義為藉口,企圖將內地摒除在《逃犯條例》修例之外。但這些「崇洋」者們或許不知道,中國積極同其他國家和地區開展司法執法合作、聯合打擊犯罪已非一朝一夕之事。截至2018年底,中國已與74個國家簽署雙邊刑事司法協助條約、民事司法協助條約、引渡條約、被判刑人移管條約及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合作協定145項;加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等近30項含有司法協助相關的國際公約;2014年至2018年從美國加拿大等數十個國家引渡或遣返回國42人;與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在內的113個國家和地區建立務實高效的警務合作關係。
事理越擺越清楚,但需要更廣泛傳播,讓更多市民明白。早前有團體發起網上聯署,支持修訂《逃犯條例》,短短數周已有近40萬市民聯署支持修例。但這還不夠,香港有那麼多的社會組織、教育機構、民間團體,政府完全有條件通過這些組織進行宣介,講清楚修例的合理合法以及迫切性,鼓勵沉默大多數為香港的安全和良好的法治環境發聲,支持政府修例。
中聯辦在日前召開的會議中表示,香港廣大市民一定能夠在了解事實「真相、真情、真理」中,拒絕和抵制別有用心的「蠱惑謠言」和「人為製造的恐慌」,共同維護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不斷提升香港法治形象。對此,我們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