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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遠擲三文治案 律政司申請終極上訴:涉法律論點問題

2019-05-24
来源:香港商报网

 

  吳文遠 資料圖

  【香港商报网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向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投擲「臭魚三文治」,卻誤中同行的署理總督察。吳文遠今年3月獲高等法院法官撤銷普通襲擊定罪和刑期,律政司不服,今早就上訴至終審法院向高院法官申請證書,證明案件涉重大而具有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須終審庭釐清。法官聽罷陳辭,押後頒布書面裁決。

  代表律政司一方指出,上訴庭判決涉及重大法律論點及程序問題,上訴庭法官在判詞提到,涉案署理總督察可能只是自然反應地主動伸手去擋三文治,並不構成普通襲擊,但律政司一方質疑,控辯雙方不論在原訟庭及上訴庭都沒有討論過有關論點,認為法官在判詞提出新議題前,控辯雙方都有權先提出回應及觀點,讓雙方有合理的爭拗機會,因此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申請。

  吳文遠前年因普通襲擊罪,在裁判法院被判囚3周。高院法官邱智立在3月的判詞指出,吳文遠的行為令梁振英感到恐懼驚慌,促使他急步離開現場,構成對梁的襲擊。惟法庭無法否定涉事署理總督察劉泳鈞「主動擋格」才遭擊中,如此裁定吳罪名成立有失公允。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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